本台繼續跟進翠林邨因為1.7億大維修事宜而引發的法團與業主紛爭,由於在8月21日舉行的周年業主大會最終流會,法團應不少於5%業主聯署要求,再次在11月2日舉行特別大會。在10月17日街坊收到開會通告後,隨即引來一片嘩然,原因是舉行日期選擇於平日星期三的下午1時,地點更安排至遙遠的西貢賽馬會大會堂。法團更白紙黑字出通告指,「已安排管理公司職員由10月19日起到各座上門呼籲各業主出席特別業主大會,有關人士會配戴職員證件識別」,尤如「攞正牌」上門洗樓,所謂的「職員」是上門做通知,還是「呃簽名」,有多位街坊拍片為證。
從翠林街坊拍攝的影片可見,高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職員」多數為臨時,當街坊問到細節時,他們都直認原本非在翠林邨工作,稱是「公司臨時派落嚟」。而在「職員的通知過程」中,對方首先稱是通知街坊11月2日開會,在沒有確認對方是否業主身份的情況下,就說「你去參加要寫一寫低個名,我留個位畀你」,然而街坊細看文件,發現是委任文書,即授權書,街坊多次提出質疑該文件是授權書時,對方就扮傻堅稱「簽名代表你嗰日出席吖嘛」。此外,當問到授權給誰的時候,有人胡說是授權給管理處,有人更直接取出現屆法團名單,叫街坊寫單名上的名字,授權給現屆法團的人出席,更胡亂稱「法團係政府畀咗個授權吖嘛」。當街坊指不願授權,稱自己會親身出席大會時,對方仍扮傻回應:「你去就得啦,麻煩你寫低個名吖!」另一段影片又拍攝到,配戴管理處保安員證件的人士,取出一張類似印有法律條文的紙,稱提醒街坊,「影咗相就唔好放上網,法例係唔能夠上載嘅」,街坊細看發現內容是「披露個人資料罪行」,直斥「樣唔係個人資料喎,香港係無肖像權嘅」,保安員隨即又轉話題,街坊再斥,「你哋依家管理處同法團喺度蛇鼠一窩」。
翠林街坊S小姐接訪平台訪問時直言很氣憤,「上次開會前出現洗樓團,我哋已經鬧法團搵啲不知名嘅義工嚟呃簽名,遮住晒啲文件叫人簽名,揭發咗成件事,今次仲變本加厲,直接出通告同你講,會有職員上嚟搵你哋簽名嘅。」S小姐亦不滿管理處參與其中,「管理處唔係隸屬於法團㗎嘛,佢要為我哋邨民提供服務,法團係可以指示管理處上門㗎咩?」
面對法團和管理公司聯手,街坊業主反而更齊心,有街坊J先生發起一齊租車入西貢參加大會,結果一呼百應。J先生稱今次真的忍不住要主動一點,「今次嘅業主大會其中一個重點,就係要投票係咪罷免現任法團,一個咁嚴肅嘅話題下,法團做一啲有爭議性嘅決定,揀喺一個對於大部份人嚟講都好不利嘅場地,而且無提供相關交通配套,咁樣就顯得有啲耍手段嘅感覺。」J先生找了多間旅遊巴公司報價,租一架60座旅遊巴大約$1,800,他透過擺街站的方式讓街坊報名夾錢,仲特設捐飛券給長者免費來回。J先生笑言自己不怕麻煩,「既然你要搞,我咪睇下點樣應對囉,我都好感激翠林邨依然有好多人,都好似我一樣就係唔嫌麻煩嘅,唔嫌麻煩一次,其實都唔嫌麻煩再多一次。」
就開會選址和洗樓團事件,本台向民政事務處查詢過,政府總部新聞組(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及民政事務總署)回覆如下:
《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 (《條例》)附表3就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會議及其程序作出規定。在委任代表的安排方面,第4(2)段訂明,委任代表的文書須符合附表1A表格2所列的格式,並須由業主簽署。法團管理委員會(管委會)秘書在收到委任代表文書後,須按照第4(5)(a)段的規定,在會議舉行的時間前,將收據留在訂立該文書的業主的單位內或放入為該單位的信箱內,藉以確認收到該文書;及在會議舉行的時間前,在會議地點的顯眼處展示該業主的單位資料。如業主未有委任代表但發現單位資料被展示,應盡快通知管委會秘書,以作出更正。如懷疑有訛騙或行使虛假文書等不法行為,應向相關執法部門求助。為保障自身權益,業主應盡可能親身出席法團業主大會。
根據《條例》附表3第4(5)(b)段,管委會主席或主持會議的人(如管委會主席缺席)須按照第4(4)段的要求決定收到的委任代表文書是否有效。《條例》並沒有賦權民政事務總署就委任代表文書是否有效作出決定。
《條例》並沒有就法團業主大會的舉行地點作出規定,如業主對會議地點有意見,應向法團管委會提出。
另外,房委會亦知悉翠林邨出現洗樓團和誘騙簽名情況,加上8月21日的周年業主大會混亂和流會,早在9月29日曾與法團開會,當面指出過法團的問題。本台收到當日開會的錄音內容,當時房委會已提出10項建議,希望法團在11月開會時可以做得更好。
房委會對翠林法團的10項建議:
1. 建議參考8月21日的大會情況,安排足以容納所有出席業主,並且就近翠林邨的合適場地,會否戶外場地都可適合,以方便業主;
2. 8月21日業主進場登記程序很慢,希望法團改善和檢討;
3. 上次大會的票箱放到會場後面,房委會指他們出席過那麼多次業主大會,沒試過是這樣,稱此安排奇怪,認為要加強投票認受性和透明度,建議法團把票箱放回台前;
4. 在計算房委會業權份數方面有錯誤,影響投票結果,要求法團預先準確計算同核對;
5. 8月21日宣佈流會後,法團律師宣佈所有委任代表文書無效,房委會指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如果下次是召開延會的話,委任代表文書其實仍然有效;
6. 建議法團向業主澄清,根據法例,業主是有權查閱自己那份的委任代表文書,雖然現時因為警方做調查,收走了8月21日大會的所有委任代表文書,但在警方歸還後,法團要容許業主查閱。
7. 就義工上樓的問題,房委會建議法團避免再安排義工上樓,以及加強大廈出入口的管理和訪客登記;
8. 房委會鼓勵法團積極考慮使用「招標妥」;
9. 建議法團在下次大會前向業主更新財政狀況;
10. 由於現時工程顧問的建議維修項目中,有相當多都要申請維修基金,房委會建議法團向業主解釋,公契內列明動用維修基金的條件。
1. 建議參考8月21日的大會情況,安排足以容納所有出席業主,並且就近翠林邨的合適場地,會否戶外場地都可適合,以方便業主;
2. 8月21日業主進場登記程序很慢,希望法團改善和檢討;
3. 上次大會的票箱放到會場後面,房委會指他們出席過那麼多次業主大會,沒試過是這樣,稱此安排奇怪,認為要加強投票認受性和透明度,建議法團把票箱放回台前;
4. 在計算房委會業權份數方面有錯誤,影響投票結果,要求法團預先準確計算同核對;
5. 8月21日宣佈流會後,法團律師宣佈所有委任代表文書無效,房委會指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如果下次是召開延會的話,委任代表文書其實仍然有效;
6. 建議法團向業主澄清,根據法例,業主是有權查閱自己那份的委任代表文書,雖然現時因為警方做調查,收走了8月21日大會的所有委任代表文書,但在警方歸還後,法團要容許業主查閱。
7. 就義工上樓的問題,房委會建議法團避免再安排義工上樓,以及加強大廈出入口的管理和訪客登記;
8. 房委會鼓勵法團積極考慮使用「招標妥」;
9. 建議法團在下次大會前向業主更新財政狀況;
10. 由於現時工程顧問的建議維修項目中,有相當多都要申請維修基金,房委會建議法團向業主解釋,公契內列明動用維修基金的條件。
上述10項建議,翠林法團委員有否理會過,翠林的街坊業主心中有數。而在會上,冼主席特別關心「招標妥」這一點,回應房委會指,希望邀請市建局直接與居民講解「招標妥」的好處和壞處,希望居民知道「招標妥真係好唔妥」,希望市建局自己親口說出「招標妥」只是一個招標程序,完結後居民便自生自滅。街坊指曾向市建局查詢,法團確實有邀請市建局在大會當日做講解。
翠林邨法團事件簿:
8月19日,本台報導翠林邨出現洗樓團,自稱「法團義工」的人聲稱是通知業戶出席業主大會,但街坊指他們沒有向管理處登記身份,管理處亦指有關行為違規。有閉路電視拍攝義工手持排版的文件中,在通知書和出席表下,是一張要求業戶簽名授權的文件。
8月21日,翠林邨召開周年業主大會,議程包括議決1.7億維修工程事宜,唯當日眾多業主在社區會堂外處理「被授權票」,導致排隊數小時而未能進場開會,最終法團主席冼雄輝宣佈流會,街坊極度憤怒。
8月26日,翠林邨邨內義工組織「翠林邨是我家」(「翠家」)成員星仔(化名)嘅單位被人淋紅油,星仔指對方跟他說,「自己做過咩心知肚明啦」、「早幾日好出位」、「好自為之」。
9月11日,由於翠林法團委員曾指「招標妥」受疫情影響,積壓好多個案未處理,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撰寫網誌澄清。韋志成指自推出「招標妥」以來,截至今年7月底,已審批超過2,600宗申請,涉及約3,300幢樓宇,當中大約1,000宗申請審批在過去一年完成,證明「招標妥」沒有因疫情引致服務受阻。
9月29日,「翠家」遞交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同時宣佈暫時停運,以及所有核心成員都不會參選法團重選。
10月17日,法團出通告指基於聯署,安排在11月2日星期三,平日的下午1時開大會,地點在西貢賽馬會大會堂,以駕駛距離計算,距離翠林邨有14公里,車程約半小時。
10月18日,翠林法團冼主席出通告指法團已安排管理公司職員,在10月19日起到各座上門呼籲各業主出席特別業主大會,有關人士會配戴職員證件識別。
10月19日,翠林法團冼主席再出通告,解釋為何要遠赴西貢開會,是因為考慮場地可容納人數,西貢場地可以容納1,000人,而上次開會的翠林社區會堂只能容納250人。另外,街坊同日拍攝到上樓「職員」以確認出席大會為由,要求業主簽授權書,委任給現屆法團委員。
8月19日,本台報導翠林邨出現洗樓團,自稱「法團義工」的人聲稱是通知業戶出席業主大會,但街坊指他們沒有向管理處登記身份,管理處亦指有關行為違規。有閉路電視拍攝義工手持排版的文件中,在通知書和出席表下,是一張要求業戶簽名授權的文件。
8月21日,翠林邨召開周年業主大會,議程包括議決1.7億維修工程事宜,唯當日眾多業主在社區會堂外處理「被授權票」,導致排隊數小時而未能進場開會,最終法團主席冼雄輝宣佈流會,街坊極度憤怒。
8月26日,翠林邨邨內義工組織「翠林邨是我家」(「翠家」)成員星仔(化名)嘅單位被人淋紅油,星仔指對方跟他說,「自己做過咩心知肚明啦」、「早幾日好出位」、「好自為之」。
9月11日,由於翠林法團委員曾指「招標妥」受疫情影響,積壓好多個案未處理,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撰寫網誌澄清。韋志成指自推出「招標妥」以來,截至今年7月底,已審批超過2,600宗申請,涉及約3,300幢樓宇,當中大約1,000宗申請審批在過去一年完成,證明「招標妥」沒有因疫情引致服務受阻。
9月29日,「翠家」遞交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同時宣佈暫時停運,以及所有核心成員都不會參選法團重選。
10月17日,法團出通告指基於聯署,安排在11月2日星期三,平日的下午1時開大會,地點在西貢賽馬會大會堂,以駕駛距離計算,距離翠林邨有14公里,車程約半小時。
10月18日,翠林法團冼主席出通告指法團已安排管理公司職員,在10月19日起到各座上門呼籲各業主出席特別業主大會,有關人士會配戴職員證件識別。
10月19日,翠林法團冼主席再出通告,解釋為何要遠赴西貢開會,是因為考慮場地可容納人數,西貢場地可以容納1,000人,而上次開會的翠林社區會堂只能容納250人。另外,街坊同日拍攝到上樓「職員」以確認出席大會為由,要求業主簽授權書,委任給現屆法團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