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灣仔大型警民衝突期間,社工陳虹秀被指留在暴動現場以揚聲器勸籲警員保持冷靜,以及在驅散期間不要開槍,事後被控參與暴動。她4年前受審時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惟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暫委法官鍾明新在區域法院裁定她罪名成立,需還押等候判刑。她在判刑前表示,會以平常心面對,重申社工應及早介入、及早識別問題並處理之,她當時是做社工認為要做的事。
陳虹秀在判刑前受訪,表示會以平常心面對結果,重申她作為社工,是做社工認為要做的事,感到無悔,希望能盡快與大家見面,「唔得都只係幾年後的事」,又希望大家好好照顧自己。她坦言對案件已經麻木到「少許緊張心情也沒有」,因為太多案件的例子令她有心理準備,能夠「陣間食飯」大概也是奇跡。她也重申社工應及早介入、及早識別問題並處理之,有人不認同也不代表她們做得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