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1月至今年3月期間,申訴專員公署接獲40宗有關駕駛考試的投訴,當中涉及有關考生不滿駕駛考試的輪候時間、快期預約系統、考期編配的安排、駕駛考試的上訴與攝錄安排等。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18日)宣佈展開主動調查,審研運輸署有關駕駛考試的安排
趙慧賢表示,不少市民投訴近年輪候駕駛考試的時間越來越長,認為運輸署有需要檢視現行駕駛考試安排的流程,並考慮制定改善措施。她又指,運輸署能否運用科技,為駕駛考試作客觀記錄以助當局更有效處理考試投訴及上訴個案一事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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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稱,現時駕駛考試的平均輪候時間介乎7至10個多月,不合格考生的重考日期一般在其學習駕駛執照12個月有效期屆滿之後,他們如需在下一次路試前進行駕駛訓練,便須重新申領學習駕駛執照。
公署又表示,交通審裁處有關駕駛考試的上訴個案數目呈上升趨勢,在處理上訴時,審裁處須考慮任何它所收取並與案相關的證據。另有市民向公署投訴,質疑運輸署禁止以考試車輛上的行車記錄儀記錄駕駛考試過程的決定和理據。
市民可於今年6月18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向申訴專員公署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