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波疫情開始之際,政府聲言要阻止疫情蔓延,推出「殺鼠令」人道毁滅數千隻倉鼠。政府早前修例,指任何物品包括動物,如可能受指明傳染病感染,主人都須按指示交出,否則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結果再度引起不少飼主憂慮。
漁護署今日(18日)發稿稱,除少數動物種類(如貂鼠和倉鼠)外,現時並未有證據顯示受感染的動物(如貓狗)會把病毒傳染給人類,故要求寵物主人交出寵物的機會不大。不過,署方亦引用年初有倉鼠飼主感染一事,表示若有充份科學證據顯示有動物把病毒傳染人類,衞生署及漁護署便會審慎考慮使用有關權力,處理有關動物。
漁護署補充,在一般情況下,署方在取得主人同意後,會將有關寵物送往新界南動物管理中心接受檢疫隔離及獸醫學監察。期間,漁護署人員會照顧有關寵物,亦會按其健康情況作特別安排,同時會按情況為寵物抽取樣本進行2病毒測試,當病毒測試結果呈陰性反應及獸醫學監察結果滿意,署方會安排主人接回寵物。除此之外,寵物主人亦可安排親友代為照顧其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