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16日)公佈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及虛報有人犯罪,拘捕一名本地男子,稱他懷疑在「計劃舉辦國際足球賽事」期間使用虛假文件,上周四(9日)向傳媒發佈含有偽造電郵的新聞稿。翻查資料,「宏美廣告娛樂集團」總裁黃浩霆當日曾透過公關公司發放新聞稿,稱被啟德體育園拒絕就西甲球隊巴塞隆拿訪港租出場地,當時新聞稿附有電郵截圖。黃浩霆去年亦曾以另一間公司發言人身份表示擬收購報章《am730》,但因支票「彈票」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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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孫伊琪交代案情,稱涉案男子上周四(9日)向傳媒發佈新聞稿,表示曾向啟德體育園申請場地,計劃於7月「舉辦國際足球賽事」,並聲稱相關場地申請遭啟德體育園拒絕,並接獲園方致歉電郵。孫伊琪續指涉案男子上周六(11日)向警方報案,稱有記者訪問他時勒索1,000萬港元,但警方網罪科調查後,發現涉案男子發佈聲稱由啟德體育園發出的電郵,以及其向警方提供關於被記者「勒索」的電郵均屬偽造,而該名男子與「其他相關機構」提議舉辦國際足球賽事期間亦曾使用虛假文書。
報稱被記者勒索千萬
孫伊琪稱不排除有人「一廂情願,以為自己有能力去促成國際賽事,但由於經驗不足同埋安排失當,最終事與願違」,繼而推卸責任及誤導傳媒,「利用偽造嘅電郵假稱啟德體育園拒絕場地申請,企圖係轉移公眾嘅目光」。孫伊琪續指涉案男子可能不滿傳媒對他的報道,因此以「報假案」方式向警方施壓,會繼續調查。
警方昨日上午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及虛報有人犯罪拘捕涉案人,行動中檢獲兩部手機及一部手提電話等證物,他目前被扣查。孫伊琪強調使用虛假文書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囚禁14年,不排除疑人有同黨。
去年稱洽購《am730》
多間傳媒引述消息指被捕人為「宏美廣告娛樂集團」行政總裁黃浩霆(Edwin Wong)。翻查資料,宏美集團1月8日和1月9日透過公關公司向傳媒兩度發新聞稿,首篇為「萬眾期待巴塞隆拿7.27擬在港作賽卻遇場地阻滯」,翌日附上補充資料,包括一幅被指由啟德體育園1月8日晚上發出,承認出現「技術故障」而未接獲主辦方申請表,並為此道歉(apologise)的電郵,稱雙方存在溝通問題。
黃浩霆去年1月亦曾以負責人身份,代表一間聲稱有意收購報章《am730》的公司「Layman Marketing」,形容收購價錢屬「開心價」。不過《am730》創辦人施永青同年3月透露收購方曾開出100萬元支票作「誠意金」,但最終沒有兌現,批評對方言而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