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指,房委會、房屋署及房協都有相關措施打擊濫用公屋資源,但該署不時收到市民投訴,指有關當局沒有妥善跟進懷疑濫用公屋的舉報。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20日)宣佈展開主動調查,審研當局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包括對租戶住用情況的監察、對租戶入息和資產申報的審查、跟進懷疑濫用公屋個案的機制和措施和因租戶濫用公屋而收回單位的程序,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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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署指,根據房委會及房協資料顯示,較常見的濫用公屋行為包括丟空單位或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虛報入息、資產、婚姻或家庭狀況等資料、分租或轉租單位、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及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
趙慧賢認為,市民對公屋需求殷切,而濫用公屋行為不但浪費公共房屋資源,也影響正輪候公屋的家庭,使他們未能及早入住公屋,故此房署和房協有必要制訂切實的機制和措施,有效地偵測並遏止濫用公屋單位的行為,並保障公屋資源獲得公平分配及合理運用。
署方表示,市民可於5月20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提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