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早前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囚6年9個月,他今日(16日)申請就定罪及刑期上訴,是初選案第13名上訴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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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審訊後罪成,法庭界定梁國雄為「積極參加者」,判監6年9個月。梁國雄一方今早(16日)提出上訴,連同早前申請上訴的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彭卓棋、陳志全、鄭達鴻、何啟明和譚得志,至今累計已有13名被告提出上訴,其中不認罪的14人當中,只有柯耀林和施德來未提上訴,認罪被告至今則僅譚得志就刑期提上訴。
司法機構暫未就各人的上訴排期。律政司此前表示,無意就案件申請刑期覆核,惟當局早前已就其中一名早前罪名不成立的被告劉偉聰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