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外電引述消息人士透露,中國已經開始對國內富豪在海外的投資收益徵稅。知情人士透露,近幾個月來中國一些主要城市的富人被要求自我評估,或是被稅務機關要求開會評估潛在的應付稅款,包括過去幾年的拖欠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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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社》報道指,此舉突顯出,隨著土地銷售下滑和經濟增長放緩,政府內部擴大收入來源的緊迫性愈來愈大。它也符合習近平主席的「共同富裕」運動,旨在在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創造更平等的財富分配。
報道引述消息指,所接觸的富豪將面臨高達20%的投資收益徵稅,有些人還可能因逾期付款而受到處罰,並補充說最終金額可以協商。
報道引述消息指,目前尚不清楚富人海外徵稅的範圍有多大以及將多久。其中一些目標中國人擁有至少1,000萬美元的離岸資產,而其他人則是在香港和美國上市公司的股東。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2014年7月,公佈了金融帳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中國在2018年實施了CRS之後也推出了稅收推動措施,該標準是一個旨在防止逃稅的全球資訊共享系統。知情人士表示,雖然地方法規一直規定居民對全球收入徵稅,但直到最近才執行。
中國稅務局沒有回應置評請求。根據 CRS,過去六年來,中國一直與近 150 個司法管轄區自動交換每個成員國納稅人帳戶的資訊。
德勤中國副主席Patrick Yip表示,中國已擁有一個 CRS 數據寶庫,稅務地方政府官員在幾十年前就更積極追繳企業稅收,試圖填補房地產市場低迷造成的市政財政漏洞。中倫律師事務所駐上海合伙人兼稅務專家Peter Ni表示今後,個人所得稅法的執行將會更加嚴格,最終這些高收入個人的離岸收入將成為稅務機關的具體目標。機關可以輕鬆挖掘這些數據,以發現徵收機會」。「相對於企業稅務審計,個人稅務審計的潛力將會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