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花墟攤檔阻街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不能根治的問題,雖然這裡有條不成文規定,就是容許舖前三尺,不過有誰真的會遵守?雖然是這樣,大家都希望盡量不會影響到旁邊的店舖和住在這裡的居民,不過花墟這間舖例外,他們可以堪稱是這裡的惡霸花店。
Ray和太太住在這裡已經兩年多,但住住下才發現,原來樓下是惡霸花舖,247令他們永無寧日,花店位於園藝街4號,但他們霸佔了旁邊園藝街2號的出入口位置一半,即使業主立案法團和其他業主出了通告,禁止他們霸佔,但花店都不理會,由於他們沒有辦法清除法團的告示,所以花店就會用花遮擋或用紙貼在玻璃前遮著,若政府公職人員來的時候,他們便告訴公職人員,這個舖位是他們的,混淆視聽以致能避免執法人員執法。
花店雖然在4號舖位,但他們就在旁邊2號大廈上放了一個牌,除了有自己花店名稱,更寫著是2號的G和H舖,究竟指的是不是這個樓梯口呢?Ray 太太帶我們到大廈後面後巷位置看看,原來園藝街2號真正的G和H舖在後巷位置,並不是被阻塞了的樓梯口位置。就算是他們的,但霸佔的明明是官地,為甚麼政府人員不執法呢?原來大廈法團和業主曾經找過政府各部門幫忙,可惜一個推一個,試過報警,但警察稱馬路的事才關他們的事,又試過找食環,但每次都只是勸喻,Ray 和太太長年累月和樓下交涉不果,令他太太都病倒了。
問到有沒有試過圍封門口防止他們擺放雜物於門口?「我們想,但問過警察部門和食環署部門,他們說我們不可以這樣做,因為這些是他們的財物,即使他們亂放,我們一碰便屬於刑事毀壞,所以不可以碰。他們亂放沒有刑事責任,他們防礙我們,我們不能開門,移走便屬於刑事
香港的法例是這樣嗎?是不是我可以亂放東西在任何一間店舖,任何一個大廈門口,我喜歡放一輩子都沒有問題,誰碰我的東西,誰人便犯刑事」
而在訪問當天,Ray 和太太再次就樓梯口被塞而報警,警方及食環署人員亦有到場處理,究竟當日還發生了甚麼事?惡霸花店最後會不會搬走雜物?記得留意下一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