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風險高回報,每日只是玩遊戲就賺1500元?有甚麼賺錢計劃可以吸引超過300人參加?
苦主Emma表示透過不斷抽票,買一張虛擬票,之後以一個更高價錢出售,賺回差額,票會不斷在平台被提價,由不同玩家買回遊戲中的票。據玩家所說,這間公司透過虛擬錢包來進行遊戲,所有參加者每晚6時正就要搶票,實際交易又是怎樣操作呢?,每人每日只可以抽一次 ,舉個例子,用100 USDT買到這張票,每次提價300 USDT,公司會抽100 USDT做手續費,到第二日就會以400 USDT賣出張票,這樣轉手每日就賺200 USDT,即是大約1500元港幣,公司還保證一個月可以抽6至8次。
他們亦稱公司設計這個遊戲都花盡心思,遊戲發言人曾說過票的數量會是人數的三分一,意味有人有機會抽不到,營造到有錯覺就是張票很矜貴 。所有票6時正就會開始放售,真的可以6時零2秒就會沒有所有票。
記者問到會有那麼便宜的事嗎?參加者未曾懷疑過嗎?他們表示曾經質疑若平台倒閉了怎麼辦?平台負責人稱如果票達到15000 USDT,平台一定會回收,所以所有玩家可以放心在這個遊戲搶票 。這個派錢遊戲 公司辦來有甚麼益處?「公司解釋他們背後和不同供應商合作,有不同餐飲服務 ,又有健身水療服務,還有很多不同保健品和不同公司合作,其實我們這個抽票平台只是賺取一個很少的金錢,我們背後有一個更大的賺錢機構支持我們,透過參加者預先支付貨品,然後帶動商品流量,再帶動品牌有人認識,平台認為這筆商機比每日派1000元更多。
這個橋段那麼似曾相識,就是傳銷伎倆,原來想參加這個遊戲要先付96000元入會費,入會費中有6萬元會用來買一些預先支付貨品,去到開單時,他們才知道已經中了傳銷騙局,公司更說到兩件事是分開,如果不想行傳銷這條路 ,專心玩遊戲賺錢就可以了。
而遊戲運行初期的確頗順利 ,用家賺到錢,亦可以提錢離開,不過遊戲運行一年之後,在上年年末突然「爆煲」,他們所買的票第二日無法上, 不能再買,平台告訴他們今日要停止買賣,因為有狀況出現了。創辦人亦承認平台出現問題「我們由啟航日直至2024年2月,我們的票從來在幾秒賣光,直至3月初,我們在6點場有17場票無人買,唯有店主回收,第2日又有10幾張無人買,店主回收,國庫已空空如也,本人亦借貸70萬回收飛,現時國庫本人錢包亦是沒有錢。」
李健志大律師稱遊戲本身運行方式無犯法,不過創辦人曾經說過「你選1800元那個,明天你的票1000元買回來,這個拍賣平台就會賣2800元,如果沒有人買你的票 (公司)會強制買你的票,即是你怎樣都賺。」當初公司明明說票去到14900 USDT就會出價回收,怎料承諾無法兌現,李大狀稱「若果他到最後或中間說不會接手票的情況,例如達到14萬,我們公司會暫定計劃,不會有14萬給你們,因為他之前以收入誘導你 一個收益誘導你,最後會給你一筆錢,但最後沒有,這樣會有詐騙成份出現。」
不少參加者當初都很相信平台,亦有將積蓄放進去,所以有部分玩家現在銀行已經所剩無幾,每個月出薪金還完錢後其實已經負錢,要用僅餘積蓄生活,而96000一個本吸引了很多基層家庭,本來無業或每個月只賺萬多元的人加入,但他們每個月還款額遠超他們正職賺到的錢,更有人聽到有會員因為借錢放到平台而令到和老公要離婚,亦有人吵著要跳樓,所以其實真的害了很多人。遊戲「爆煲」了 ,創始人不單沒有出來解決問題,很多高層更已讀不回,他們都沒有信心可以取回失去的錢,受害人Sarsh是一位單親媽媽,沒有上班只能獨力照顧兩個小朋友,因為信錯了朋友,所以損失29萬,現在小朋友學費和生活費都不能應付,更導致情緒有些抑鬱,要看醫生,社工和見姑娘,每日生活都很艱難。
苦主們稱連高層和核心都不知道創辦人在那裡,就事件我們去到遊戲創辦人的住所,看他有沒有回應,去到大堂登記保安打上去,有個女人接聽,指我們可以上去採訪,不過隔一陣子有男人聲打給大堂,保安之後對我們說住戶打給他稱沒有記者要找的住戶。我們試過打給他但打不通,WhatsApp雙剔,但都沒有回覆。
李大狀稱如果這類營銷情況本身提供到實質貨品,其實是沒有犯法
不過若貨品售價與本來價值不同或相差很遠,例如公司說6萬元是貨品本身價值,但公司提供貨品本身是否真的值6萬元這個情況是存疑的,又或者收取一個高昂的入會費,有機會是層壓式推銷條例情況,最高刑罰會是罰款100萬,監禁7年。
警方5月14日回覆:
警方五月一至十一日共接獲五宗報案,報案人分別指他們早前被人遊說在一網上平台參與遊戲,以虛擬貨幣搶購門票,從而推高門票價錢以賺取差額,惟其後報案人無法取回相關款項及報酬,亦與對方失去聯絡,懷疑受騙。五名報案人合共損失約三百萬元。
警方五月一至十一日共接獲五宗報案,報案人分別指他們早前被人遊說在一網上平台參與遊戲,以虛擬貨幣搶購門票,從而推高門票價錢以賺取差額,惟其後報案人無法取回相關款項及報酬,亦與對方失去聯絡,懷疑受騙。五名報案人合共損失約三百萬元。
經初步調查後,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5月17日 回覆:
秀茂坪警區重案組經深入調查後,於五月十六日拘捕一名40歲男子及一名33歲女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兩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秀茂坪警區重案組經深入調查後,於五月十六日拘捕一名40歲男子及一名33歲女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兩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