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新人Big Day搞到要亡命公路? 事發於去年11月22日,P牌新郎哥在車行租了一部BMW私家車,作婚車之用,豈料婚車突然在粉嶺公路「跪底」爆胎,一對新人被迫在公路上等待「救援」,新郎哥事後向車行追究,車行竟然這樣回應......
莫生在一間車行,以大約2000元租了一部BMW 3日2夜,並支付按金15000元,他在Big Day前2日的晚上取車,他說:「我(20日晚)7時抵達車行,跟職員核對和檢查車輛後離開,但我駕了15至20分鐘,就開始聽到一些怪聲,由於我已逾半年沒駕駛,不敢駕太快,時速僅40,但也聽到怪聲!」
莫生起初不以為意,直至夜晚11時許再駕車找兄弟,聲響卻愈來愈嚴重,兄弟還替他拍了一段影片,停車後,他們不斷尋找,發現右後轆輪胎有一道裂痕,莫生即時將有關片段WhatsApp車行,要求維修,翌日車行開門,職員回覆他:「這個情況是輪胎被劏開了,請問你現在位置在哪? 」
莫生起初不以為意,直至夜晚11時許再駕車找兄弟,聲響卻愈來愈嚴重,兄弟還替他拍了一段影片,停車後,他們不斷尋找,發現右後轆輪胎有一道裂痕,莫生即時將有關片段WhatsApp車行,要求維修,翌日車行開門,職員回覆他:「這個情況是輪胎被劏開了,請問你現在位置在哪? 」
莫生回覆位置後,多次重申急需用車,希望車行能盡快協助,但莫生指:「結果車行直至下午4時半前都沒回覆,因為行程緊湊,我跟兄弟們等了3個多小時見仍沒相應方案,由於急用車,我們遂將行程分成2小隊,我跟兄弟駕這車,只去西貢出門酒店運送物資,至於路線較長的行程,則由太太與另一兄弟搭港鐵前往。」
當日行程尚算順暢,車輛亦沒再發出聲響,莫生以為無事吧,直至下午4時半,車行終於稱可安排換胎,但莫生當時忙於處理Big Day事宜,傍晚6時,莫生跟車行說可以換胎,但車行卻指師傅要收工,結果輪胎沒更換,誰想到第二日竟然...
他說:「結婚當日,我們在西貢酒店出門和入門後,駛往元朗錦上路的結婚場地,當駛至粉嶺公路時, 右後轆突然爆胎,爆胎一剎那,我感覺車輛行得不穩,完全走不到直線,有一刻更幾乎想打圈,場面驚險!」
幸好他們及時將車停下,再慢慢將車移至影線位置,立即通知車行來拖車,而莫生和太太則站在車來車往的高速公路上,等候兄弟姊妹乘坐的27座小巴來接載。莫生指:「很徬徨、無助,感覺自己徘徊在生死邊緣,因公路有很多貨車、大巴,如果有一輛田螺貨車撞上來,可能造成人命傷亡!」
翌日,他問車行如何安排,但車行只問他會否再駕駛,之後就一直沒跟進,而車行收了的15000元按金亦隻字不提,令死裡逃生的莫生很憤怒,於是他在事發後6日在Facebook公開事件,車行才聯絡他,在幾日內先後提出3個方案,但前題是要他刪除帖子,包括提出免租三分一、 下次免車租一日,但要付800元換胎費,莫生覺得無必要刪帖,遂拒絕。車行就提出另一方案,提出免租三分一,但反而要他付1200元拖車費,莫生再拒絕。車行最後稱不用他賠償,但條件是要刪帖,令莫生感到莫名其妙,他說:「如果你沒做錯,為何提出這3個方案? 是否想滅我的聲音? 不想我公開事件? 我取車後15至20分鐘已聽到有怪聲,不認為損毀是由我造成,很大機會本身車輛已有問題,而且輪胎裂紋在車後轆內側,基本上要客人爬入車底仔細才看到,我(在驗車紙)簽了名,就將責任完全轉嫁給我,公平嗎?」
事後他多次跟車行交涉,亦向消委會和海關投訴,但車行拒絕承認責任,又指已經將事件交給公證行處理,但至今3個多月仍無消息,直至莫生近日再追問車行按金問題,車行才將一張寫著今年1月23日的報價單交予消委會調停,至於公證行報告就沒有提及。
翻看這張報價單,換胎竟然要換一對,還有車鈴、搖臂、避震機,連人工,維修費達14000元,以15000元按金計算,即是只退回1000元給莫生,莫生對此感到非常不滿,他說:「我覺得這是車行對客人的惡意報復,事件只是爆胎,為何要將另外一些維修費,不是我只租一兩日就會弄壞的項目,也要我承擔? 當初車行說找公證行證明責任誰屬,但現在沒提供公證行報告,就將責任完全轉移至消費者身上,完全不公平、不透明!」
究竟今次事件誰是誰非?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看過有關照片和影片後指:「按輪胎損壞程度,有機會之前輪胎已損壞,但可能很輕微,檢查時看不到,如車輛再行走,可能導致更嚴重損壞。」他指,事主取車後駕駛15至20分鐘就聽到怪聲,就不應再駕駛,他說:「可能事主沒經驗,繼續行,就加深了車胎的損壞。」
他亦看過事主與車行的合約,認為車行只提供24小時保險公司和緊急救援的拖車公司電話,並不全面,他說:「其實車行明文規定,有這麼清楚的合約條款,為何沒有24小時的公司熱線? 如早些發現輪胎有問題,不論換胎或換車也好,租車公司都有責任先處理有問題車輛,今次租車公司是否反應得不夠快? 這也是事實。」
他亦看過事主與車行的合約,認為車行只提供24小時保險公司和緊急救援的拖車公司電話,並不全面,他說:「其實車行明文規定,有這麼清楚的合約條款,為何沒有24小時的公司熱線? 如早些發現輪胎有問題,不論換胎或換車也好,租車公司都有責任先處理有問題車輛,今次租車公司是否反應得不夠快? 這也是事實。」
至於車行要花1.4萬元維修涉事車輛,又是否合理? 李耀培指:「我覺得很奇怪,正常爆那一條胎,就更換那一條,但見它更換一對胎,車鈴方面,如因爆胎而被壓花,除新車外,一般情況可以修補,但見他索性更換一個合金鈴,而且爆胎一般不會弄壞的避震機、搖臂也一併更換,比較奇怪!」
李耀培還指今次出事的輪胎內側裂痕,一般要用檢查汽車的儀器,托高整部車檢查車底時,才較易看到,一般租車客很難憑肉眼看見。他希望坊間的車行在出租前切勿看漏4條車胎的狀況,而任何駕駛者駕車時如聽到聲響,也應立即停下,切勿再駕駛。
我們就事件向車行查詢,包括事主的指控、公證行調查進度和按金等事宜,但車行只回覆一句「已交由消委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