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集報道過,多名女大學生加入一間寵物公司當實習時,疑被老闆性騷擾,但原來有另一位受害人上班僅一個月,就兩度在辦公室內遭老闆強吻,事發至今超過一年,她仍被強吻陰影折磨,日前她鼓起勇氣接受Channel C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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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準備升大學二年級的W小姐,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專為大學生而設的招聘平台jijis,找到一份辦工室助理兼職,去年5月上班,她不久即被老闆看中,狂發短訊力追,初出茅廬的W都有禮貌回覆,豈料上班約2星期就發生強吻事件,W憶述:「他叫我搬一張椅過去他處,跟著他突然吻過來我的嘴,這樣拉低我的口罩,我當堂呆住,問他做什麼,過了幾秒,我立即抹嘴,因為覺得很核突,然後衝去廁所。」當時老闆解釋指自己太衝動,而性格軟弱的W不懂如何反應,也不懂大聲斥責對方,只說了一句:「你很過份!」事後W請了幾日假,還提出辭職,但老闆挽留她。
去年準備升大學二年級的W小姐,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專為大學生而設的招聘平台jijis,找到一份辦工室助理兼職,去年5月上班,她不久即被老闆看中,狂發短訊力追,初出茅廬的W都有禮貌回覆,豈料上班約2星期就發生強吻事件,W憶述:「他叫我搬一張椅過去他處,跟著他突然吻過來我的嘴,這樣拉低我的口罩,我當堂呆住,問他做什麼,過了幾秒,我立即抹嘴,因為覺得很核突,然後衝去廁所。」當時老闆解釋指自己太衝動,而性格軟弱的W不懂如何反應,也不懂大聲斥責對方,只說了一句:「你很過份!」事後W請了幾日假,還提出辭職,但老闆挽留她。
不過W沒料到,兩星期後強吻事件再次發生,情節更比上次嚴重,老闆趁加班時剩下他們二人在辦公室,不單強吻W,更將脷伸入W口中,W驚怕下,咬了對方一下,才能脫身。她回憶當日情景,情緒崩潰,她說:「我做不到(推開他),我不夠力呀,他人太大、太有力了!」
W當晚離開公司後,跟朋友說,對方叫她不應該容忍,亦不相信老闆是衝動,W之後兩日因為公司有活動,所以她完成手上工作後,第三日就辭職,翌日亦報警控告老闆非禮,可惜警方因證據不足而撤控,令W情緒陷入谷底,至今仍未也恢復,她形容:「很恐怖,有時合上眼就會記得,記得他這樣做,我覺得很恐怖!」
朋友曾勸她向關注婦女性暴力的風雨蘭求助,但她害怕事件被公開會受盡外間指責,她說:「外界可能覺得是我做得不對,做得不好,不懂拒絕,是我給了他機會,但根本不是,他要選中你就是你,他覺得你軟弱無能,就找你下手!」
當時W曾向學校反映,但沒用,她仍見該公司在jijis求職平台繼續招聘大學生。近日她得知受害人原來不止她一個時,決定再次鼓起勇氣跟其他女仔集體報案,她說:「我應是所有女生中最嚴重一位,所以我更要站出來,不可再讓其他人入這間公司受罪!」
曾在一間大公司任職多年的Grace,也是性騷擾受害的過來人,因為一次調組,她被同組中一位較資深的男同事性騷擾,她說:「首先他像跟你很友好,之後開始對你作出不必要身體接觸,如摸頭、觸碰手、腰部,然後像說笑般,說一些具性意味的話題,起初我只好笑著應對,但之後他愈說愈變態時,我已經不再回應,直接當聽不到,到後期他仍在說,我便會憤怒地反駁他。」啞忍三個月,Grace決定向上司和人事部投訴,亦有另外4至5名女同事投訴,但想不到,她投訴後,反遭公司高層職場欺瞞和報復,她估計因性騷擾者與高層關係友好。
性騷擾加上職場欺凌,令Grace情緒陷入崩潰,幾個月後,人事部終於有調查結果,但內容令她感到絕望。她引述報告指:「那位男同事可能用詞不當,摸頭、摸手等動作,對方說已經忘記,由於投訴不成立,故公司沒權調走他,反而叫我可申請調組。至於欺凌她的人,人事部僅稱會向他們反映,之後就Close File。」
Grace指:「當時感到很絕望,我開始不止哭,變成每日不停哭,開始出現頭痛、肌肉痛,吃不下東西,體重由原本130多磅跌至一百零幾磅。」Grace被精神科醫生診斷患上抑鬱症,需服藥至少9個月,還要見心理醫生,她不憤指:「整件事不是我錯,但我要承受食藥的(痛苦) 、副作用,還有每個月數千元的求醫費。」
當時醫生建議她向風雨蘭求助,幸好在輔導員開解下,令Grace情況好轉,亦安排律師陪她向平機會投訴,最終花了半年,她成功與公司達成和解,她說:「我覺得為自己爭取一些東西,我不要承認這些是我的錯,心理上舒服了,病情已轉好。」她以過來人身份,鼓勵正遭受性騷擾困擾女生,勇敢向社工或風雨蘭求助。
風雨蘭由2000至2018年共收到1.8萬宗求助,當中3,600多宗跟進個案中,近4成涉及非禮和性騷擾,風雨蘭總幹事莊子慧指,性騷擾是一些有性意味的行為,令當事人有不舒服,被冒犯的感覺,她說:「一些摸手、挨身挨勢或有性意味的說話, 令當事人不舒服,我們已界定為性騷擾,尤其是掃視,由頭望到腳、目不轉睛望住對方身體敏感部位,令人不舒服,也可被視為性騷擾。」
不過莊子慧指,由於受害人不了解何謂性騷擾或非禮,故往往事態變得嚴重才求助,她分享個案指,有受害人是一位女侍應,男同事經常走過來望她的胸部,令她感到不舒服,而對方只辯稱是看她的名牌,而該男同事又試過趁她換衫時,突然拉開布簾,之後只拋下一句「不好意思,不知道你在裡面」作藉口,令事主感到困擾。
同時,亦有個案涉及男上司瘋狂追求女下屬,她指:「上司不停送小禮物或發訊息,邀請她外出食飯,看似是追求行為,但事主已表明不會跟他發展,但上司仍不斷做出這些行為,事主求助時,我們替她重整過程,看到這些邀約、送小禮物、說一些話、挨挨碰碰等不同性騷擾行為。」最終以上兩宗個案在風雨蘭協助下,成功經平機會調解。
不過風雨蘭義務律師曹喬茵指,如遭受性騷擾一方決定以民事提告,在法庭上也困難重重,她解釋:「性騷擾本身有很多灰色地帶,而法庭往往將舉證責任放在女士上,要證明為何男士的行為涉及性,但有些行為是否涉及性,因人而異,女士又要證明自己已向對方清楚表明不歡迎此行為,亦是另一困難!」但不少經她處理的個案,最終也得以調解,而受害者往往只要求一個真誠道歉,亦有個案要求對方參加認識性騷擾課程。
平機會表示,過去5年共收到近800宗性騷擾投訴,但超過570宗因無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或證據不足而終止調查,只有157宗成功調停,該會建議受害者如遇上性騷擾時,要清楚向對方說不,並記低事發日期、時間、地點、經過,以及騷擾者的言行、你的反應等,如有其他人在場,日後可作為證人就更好,平機會又提醒,受害者如決定向平機會求助,必須在事發12個月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