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nel C收到有人訴投美心西餅工場欠薪,拖欠將近一個月仍然未出糧,質疑美心集團管理不善及混亂。
投訴人古小姐早前在兼職網站,找到一份兼職是到美心西餅工場工作,其後因為可以修讀再培訓課程,所以離職,工作時間為3月5日至3月14日。至今日4月9日,離職將近一個月,仍未收到應有薪金。根據古小姐提供她與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簽的合約,受僱日期是由3月5日起,每小時薪金為45元。
另外再有一份附加協議,寫明有「額外時薪」:入職日起工作至3月14日或之後,額外時薪為$20,即只要工作至3月14日時薪為$65。古小姐指當時每日工作9小時,工作9天薪金應該是$5,265。
3月底,古小姐知道其他的兼職同事已經出糧,查看之下才發現自己沒有,於是找美心人事部查詢,「唔聽電話㗎,後嚟搵到個WhatsApp先有人理我,佢話搵唔到我紀錄,連打卡、簽名紀錄都完全搵唔到,所以唔知點出糧畀我,最搞笑係佢話唔知我離職喎。」古小姐話當時每日要打卡6次,亦很清楚見到打卡機上有顯示她的名字,不明白為何會失去其上班紀錄。至3月30日,美心再回覆指找到麵包師傅證明她有上班,將於7日內資薪,結果至今仍未出糧。
Channel C與古小姐做電話訪問的時間為昨日(8日)中午12時,兩小時後約下午2時,古小姐的女兒就跟我們說,「頭先美心集團過咗700幾蚊畀我媽咪,時薪仲要得$45,完全違返合約,打電話去問話我媽咪淨係返咗兩日工,再追問就話『我哋再check check啦!』,仲要cut線,我覺得成件事好離譜!我哋再打咗幾次畀勞工處,勞工處係唔接電話,所以真係…我唔知依家可以點。」
Channel C本著「為民請命 抱打不平」的宗旨,就古小姐的個案向美心查詢,美心面對傳媒反應很快,公關立即聯絡我們了解,更找古小姐道歉。期後我們再跟古小姐做電話訪問,她說:「可能公關又再搵佢哋人事部或者會計部,先認佢哋系統出問題,話扣咗我7日代通知金。」古小姐的合約寫明「受僱日期第一個月內,雙方可隨時終止僱傭合約,無須給予對方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目前,美心答應古小姐將於4月14日資薪,古小姐總算鬆一口氣,但不滿美心拖糧,「問題佢哋都係拖得太耐,點解要14號先肯出,我都唔知佢哋咁大間公司,點解做嘢會做到咁樣拖拖拉拉!」根據《僱傭條例》,僱主要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資薪,故意或無合理辯解違反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