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1時許,劉小姐和幾位朋友在茶果嶺海濱公園這裡放狗,放狗途中,突然聽到巨響,原來有十幾個人在看煙花。
劉小姐和幾位朋友都很生氣,認為放煙花不單是非法,還在寵物公園放,所以她們安頓好狗隻後便衝過去罵他們,而其中有一個穿黑色衣服肥肥的男人很激動說「那隻眼看到是他們放?」雖然片段影不到他們放,但又影到放完之後他們掉走煙花盒,最過分的是,他們貪方便棄置在旁邊大海中。劉小姐表示對方有十幾人,放完煙花後,他們扮到甚麼事都沒有就走。年齡大約二十歲至四十歲都有。
在這裡放煙花已經是犯法,還要在寵物公園的中間,煙花和街坊或放狗人士只是相隔僅僅5米「因為我們5個人有4隻狗,還有另外一隻法鬥有輔助輪椅,即是狗的輪椅,所有狗隻都很害怕,一來平時不會看到煙花,影響到牠們耳朵,因為牠們對聲音很敏感。幸好有繩要不然一早跑走了,他們一直都很想離開公園,因為我們還要留下來等警察,不停望著公園出口方向想逃離現場。」
煙花的巨響還嚇到有狗隻走失「放的時候有一隻黑色幼犬,那隻黑色幼犬被嚇到跑走,原來牠跑到麗港城,幸好住在樓上的人看到牠走的方向,再加上麗港城有人幫忙攔著,再聯絡狗主過去接牠,要不然幼犬就會完全失蹤。」
我們就事件問警方,警方回覆我們指昨晚大約11時許接報,大約有5名20至30歲男子在茶果嶺海濱公園海傍放煙花,警員到場調查無發現,現正通緝涉案的7男1女,案發時身穿黑衣黑褲,案件列為雜項。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萬及監禁12個月。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燃放煙花爆竹,以致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或危險,最高刑罰為監禁3個月及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