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蓋電子煙、加熱煙產品、草本煙及有關配件的吸煙修訂條例今日(30/4/2022)起生效,本港將禁止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衛生署表示,轄下控煙酒辦公室將會執行新法例及進行巡查,並因應投訴進行調杳及採取執法行動。根據條例,任何人不得將另類吸煙產品進口香港,包括當作包裏或貨物運入,或由入境旅客攜帶入境。攜帶有關產品進入香港的旅客,不論產品的數量或是否供個人使用,均須向海關申報。
記者連日走訪旺角多個商場,發現不少專門店舖已提早結業,然而有部份店舖仍售賣各式各樣的雷子煙產品,惟亦有店舖作結業或轉售其他商品的準備。另尖沙咀加拿分道一加熱煙店,近日更將營業時間延長至午夜12時,希望在法例實施前作最後促銷,記者亦發現有煙民乘的士前來作最後衝刺,並購入多部電子煙機及大量煙彈作「儲糧」。同時不少電子煙店舖都有開設網店傳銷,惟翻查發現,部份Facebook 帳號或Instagram帳號法例生效前已經停用及刪除。
信和中心一加熱煙店主姚先生指:「新冠疫情後,生意額已大跌八成,苦不堪言,現法例生效後,唯有將所有電子煙產品全數下架,因供應商已表明不肯回收所有產品,故餘貨亦只好報銷,店舖亦唯有轉售其他吸煙的周邊產品,希望可籍此繼續經營下去。」好景商場一加熱煙店店員楊小姐表指,該店已經營多時,希望法例生效前,「盡量賣曬些貨就算。」不會再入新貨,據知店主日後會轉型售賣抗疫產品,如檢測包、口罩⋯⋯等,但她今年四月才當這份新工,所以多少亦擔心因此而飯碗不保。一樓上鋪加熱煙店店員陳先生指,「法例殺到埋嚟,亦唯有接受,就算被開除,亦明白店主的難處,只感無奈。」
已有十多年吸煙習慣的煙民李先生指,他同時有吸食傳統煙同電子煙,認為兩者性質不同,不能互相替代,惟不明傳統煙可繼續售賣,但禁止售賣電子煙,令他少了選擇權。另一煙民葉小姐指,她放工後才會吸煙,希望可藉此減壓,由於電子煙價格較傳統煙便宜,也方便攜帶及吸食,所以縱然日後停售電子煙,她相信仍有很多途徑可購買,亦不會因此而戒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