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星期初有不少人因曾經以「永久性離開香港」作理由,提早領取強積金,所以收到政府短訊,不能領取8月派發的第二期消費券。政府及後發出新聞稿,指收到短訊的登記人如果不同意,可以在14天內申訴,填表交回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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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財政司長辦公室官員王學玲,到港台節目《千禧年代》回應這次消費券引起的混亂,指大約有24萬人收到該短訊。我們有同事前往旺角始創中心的秘書處,為應付人流,原本只有一層的辦公室,已擴展到四層。有前往辦理手續的市民不滿政府做法,已回流香港10多年工作的黃先生說:「我本身住公屋的,怎會不在香港,是否很擾民呢?政府根本很多東西可查核,但就扮傻、扮豬、扮蠢。」他指政府這樣的處理方式,市民怎會沒有怨氣?
但亦有市民不介意「被消失」,支持政府做法。梁小姐認同已移民的人不應該領取消費券,認為覆檢手續方便,支持政府決定。「那麼方便,我覺得都是好事,我支持的!」整個手續需時5-10分鐘,可提交稅單、住址證明、強積金文件和醫生紙等作證明,6個星期後便會知覆核結果。
對很多人質疑政府為甚麼不以交稅紀錄核對資格,財政司長辦公室官員王學玲在節目也有解釋,指稅務局有一個好嚴格的保密條款,不能夠向任何人,包括政府披露納稅人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