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梅艷芳》上月中上映以來,至今票房已突4,000萬港元。雖然片中未有提及梅姐兄長梅啟明,但呢位有「遺產」KOL」嘅梅兄昨(2日)入稟高等法院,指控《梅艷芳》製作公司安樂影片侵犯其持有嘅梅艷芳商標,要求安樂影片交出所有侵犯商標物品,申索賠償、利息等,但未有列明金額。
梅啟明親自撰寫入稟狀稱,持有「梅艷芳」及「Anita Mui」商標註冊。佢喺2018年底遞交防禦商標申請,將商標覆蓋範圍具體化,類別包括影音器材、文具、服飾、研討會、演講或講座、電影及各項商業活動、音樂及貴金屬產品如珠寶手飾等。
入稟狀續指,安樂影片製作電影《梅艷芳》時,過程、內容及宣傳品未得梅啟明同意就使用了註冊商標,誤導公眾錯誤理解電影同佢息息相關,造成損失。
安樂影片回應傳媒表示,由籌備至開拍到現在,一直有法律團隊跟進處理有關法律問題,並在合法基礎下製作電影《梅艷芳》。事件已交由法律團隊處理,現階段不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