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祥華邨的街坊在6月初向Channel C投訴,指該處有間垃圾屋,引來極多曱甴,更傳出惡臭,令鄰居極受困擾,投訴了2年都求助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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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堆積兩年 鐵閘都鎖唔到
鄰居指該單位原本是一位婆婆居住,廿多年來都相安無事,直至其女兒將她送去老人院後,便開始堆積雜物。由2020年開始不斷堆積,兩年間堆滿整間屋,有時連鐵閘都鎖不上,垃圾堆不進去就放在門口和走廊。鄰居蘇生指,該垃圾屋是3房大單位,可以想像屋內的雜物量有多驚人。
上月29日,女戶主再次將雜物堆出走廊,鄰居決定報警。當日有6至7位警察到場,鄰居陳太(化名)指其中一位好像是調解員,跟女戶主談了很久,才清走了走廊的雜物,並鎖上鐵閘。可惜,事件非刑事個案,警方都難以跟進。鄰居陳小姐(化名)在無辦法之下,把事件放上網發文訴苦,結果網民鬧爆,管理處此時才採取行動,每日派人上門噴殺蟲水。
女戶主寧願瞓街 繼續執垃圾
單位給了雜物「居住」,那麼女戶主自己住哪裡呢?原來邨內的平台才是她的家,甚至在平台的公共地方亦有堆積雜物。女戶主在邨內可謂「知名人士」,不少街坊對她都充滿怨言,但由於她「聲大夾惡」,大家唯有避之則吉。
採訪當日我們跟蹤到女戶主推著一架超市車,去附近商場的垃圾房執垃圾,執了很多被棄置的生肉。正當她在公園好像做「垃圾分類」時,我們就上前向她查詢垃圾屋一事,她隨即大發脾氣,罵記者滋擾和侵犯私隱,聲言要報警。期間,有不少街坊經過,都提醒我們要小心。
其實一班鄰居都試過與女戶主理論,但她都是極不友善,陳小姐憶述:「佢會話你哋唔好掂到我呀!我報警㗎!我嗌非禮呀!你唔好偷我啲嘢呀!我裝咗CCTV喺門口㗎!」蘇生和陳太都嘆氣指說不過她,「佢話公園夠多曱甴啦!你唔去殺公園嗰啲曱甴?佢根本唔覺得自己唔啱,仲覺得你哋啲人恰佢!」
鄰居投訴無門 私人物業無枉管?
兩年間,鄰居向多個部門投訴不果,例如房署只會派員上門張貼告示和拍照,各部門均指屋內雜物屬私人財產,所以無權處理。其實數月前,曾經現出一線曙光,就是有兩位社工竟然獲准上門清屋,可惜清到一半,因太多曱甴而嚇走了。Channel C問過社署,指街坊提及的兩位社工非社署職員,但會按有關住戶的福利需要作出跟進及提供適切協助。
大家可能會好奇,公屋應該有扣分制,為何房委會不作為?房委會回覆Channel C指,祥華邨是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的出售屋邨,與一般私人物業無異,又指祥華邨的業主立案法團聘請了物業管理公司,叫我們自行致電該公司查詢。若垃圾屋是私人物業,問題就會如「美孚老鼠屋」般難以解決。
食環稱會跟進 若私樓單位構成環境衞生妨擾可提檢控
另外,Channel C亦有向食環查詢,食環亦立刻派人上門調查,並回覆指在公用範圍沒有發現環境衞生問題。陳小姐再接受Channel C訪問指,食環職員是在6月8日上門,由於當天紅雨及大風,所以臭味並不強烈,但她有特地叫職員看垃圾屋的門罅,藏有很多曱甴屍體,他們當時都有拍照,陳小姐不明白為何沒有衞生問題。陳小姐無奈地說,「自從上次報完警,跟住又聯絡傳媒,管理處先開始做嘢,當政府部門啲人上到嚟,咪感覺上走廊門口都好乾淨,但唔代表裡面嘅衞生無問題囉!依家係撳住咗表面嘅嘢咋嘛!」
雖然食環是主要負責公共地方的環境衞生,但在回覆Channel C的電郵最後,有提及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及採取適當行動,保持環境衞生。原來當食環確認有人在私人樓宇單位構成環境衞生妨擾,都可以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減除妨擾事故,若不理會,食環可考慮提出檢控。女戶主在6月9日回覆食環指,因為年紀老邁,清理工作已經聯絡了相關志願團體協助,但鄰居稱至今仍未見有任何清理工作。
「發出惡臭」或構成滋擾 可從民事訴訟申請禁制令和索償
相信不少香港市民都正面對類似情況,最無奈是單位屬私人物業,無論是業主立案法團、物業管理公司和政府部門都管不了,他們只可以管理公共地方,所以一直治標不治本。想真正解決問題,可能要透過提出民事訴訟。大律師孫瑋琳指,「發出惡臭」是有機會構成滋擾,在普通法下,滋擾解作一些人的行為或不作為,令其他人對自己土地的擁有權、佔用權或享用權產生干擾、打擾或煩擾,業主是可以入稟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繼續堆積垃圾和索償,而最終是否構成滋擾,法庭就要視乎情況的嚴重性,難以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