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2段影片,顯示藝人周永恆被多名警員及便衣人士制服,吸引多人圍觀。警方指他涉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及「在行人路上駕駛」被捕。據報,周永恆均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毒品或藥物快速口腔測試。
警方回覆本台查詢,指周一(24日)傍晚6時10分,在天水圍天湖路行人路上,發現一名40歲姓周本地男子,懷疑使用電動單輪車(俗稱風火輪)被捕。周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表示,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