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Channel C收到八月堂大埔分店的前員工投訴,指八月堂加盟商浩博飲食有限公司自上年8月開始出現拖糧情況,今年1月份的薪金更拖了約一個月。
八月堂大埔分店前兼職員工C先生指,自上年8月起,加盟商浩博都不能準時於每月7日或之前出糧,該公司的寫字樓職員更疑因不滿遲出糧而全部離職,導致分店經理要人手為店內同事計算薪金。C先生指當時他們每次上班都要問分店經理,「上一個月糧幾時出?」直至今年3月,仍未獲發1月份的薪金,該分店全部員工於是在3月3日決定引用勞工法例,全部一齊離職,自此八月堂大埔分店便關門至今。
C先生指他們決定離職當日,公司立即發放1月份的薪金,而2月份的工資則要向勞工處尋求協助,追討直至3月22日終於成功收取所有薪金。然而,由於浩博連續7個月都出現拖糧情況,還需要賠償欠薪利息和代通知金。C先生指公司曾跟勞資關係科表示不願意作出賠償,指前大埔分店員工突然全部離職,使其來不及反應,少未能出糧。但C先生反駁指,該分店在12月、1月及新年時生意都很不錯,部份日子更可以達標,獲得銷售獎金,不明為何未能出糧反而怪罵他們。
事情發展至3月28日,勞工處關係官再收到浩博回覆,指願意賠償一半代通知金和欠薪利息,但全部前員工都不贊同,堅持要繼續告上小額錢債處。再過一星期至4月7日,浩博才答應在4月尾作出全數賠償,但至今已經5月,一班前員工仍未收到。C先生指公司曾向他們解,是因為未收回其他債務,所以未知何時才能作出賠償,但引發C先生向Channel C報料的原因是,「我哋發現前幾日開始,八月堂嘅FB PAGE同某啲請人嘅地方,出現咗一啲招聘廣告,招聘返我哋原本走晒啲人嘅空缺位。如果佢話出唔到糧嘅情況之下,但係佢走去請過一批新嘅員工嘅時候,我就覺得有啲搞笑囉!」C先生指此事八月堂總公司都知道,「我哋send辭職嗰個短訊係send去總公司個group添,佢哋無回應,嗰個經理就當下將我哋全部踢出whatsapp group囉!」
根據香港《僱傭條例》規定,拖欠工資屬刑事罪行,如果僱主故意或無合理理由遲出糧,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和監禁三年,僱主亦須就欠薪支付利息。Channel C就事件首先向八月堂加盟商浩博飲食有限公司查詢,其會計陳生回覆指非故意拖糧,但周轉實在有困難。陳生首先歸咎經濟環境差,所以老闆才延遲出糧,又指前員工離職沒有「通知晒我哋」,突然全部離職拖累其店舖無人營運,要關閉一個月,「我想問我輸嗰啲,唔通入佢哋數咩?老闆從來無怪過佢哋,同勞工處又咁講,我老闆都出返2月份同3月份嘅糧畀佢哋,不過淨代通知金同利息。」
陳生指正常情況下,公司應該在月尾能夠收回其他公司的錢,便可以作出賠償,但其他公司都「未找數」,他亦正在追。陳生坦言大埔分店的薪金開支每月合共約8萬至10萬港元,早前已發放所有薪金,現在只欠欠薪利息和代通知金,「如果我係唔找數,8至10萬蚊我就唔找啦!依家佢哋加埋得一個長工萬令蚊,其他人講緊係3千至5千,我找咗10萬、20萬,我兩萬令三萬蚊我唔找畀你哋?我唔係咁嘅意思囉!」陳生指會盡力希望在下星期作出賠償。至於在仍拖欠賠償的情況下,就出po請人,陳生指之後會改制度,新請的兼職改為現金出糧,免除員工擔心。
而八月堂總公司聯豐達飲食管理有限公司回覆Channel C指,一般不會介入加盟商和僱員的勞資關係,但拖欠薪金違反品牌授權合約,所以總公司即時介入和暫停該分店運作。直至4月知道加盟商就勞資關係達成共識,才批准分店繼續營運和協助招聘,如果查證大埔加盟店仍有欠薪,總公司會再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