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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公憤!馬鞍山老狗被輾需安樂死 肇事司機車身被噴上「兇手」傳老狗被獸醫診所拒受理 痛足一小時 肇事車輛拖走調查 警方列作刑事毀壞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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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公憤!馬鞍山老狗被輾需安樂死 肇事司機車身被噴上「兇手」傳老狗被獸醫診所拒受理 痛足一小時 肇事車輛拖走調查 警方列作刑事毀壞處理
馬鞍山近白石燒烤場上星期四(11日)發生一宗令人髮指的事,閉路電視看到一輛深灰色私家車本來行駛中,但突然停在一隻狗附近,之後便調頭,這時司機對準眼前的狗緩緩地輾過去,附近的人看到即時衝上前阻止司機離開,但私家車未有停下,反而加速離去。
這件事發生之後有目擊者將整件事放上網,指老狗在事發當日被私家車輾過之後,牠有大聲哀號,但卻無法阻止車主的行為。而報警之後,因警察要拍照等,延遲了半小時才可以把老狗送到醫院,期間他們不斷安撫亦無補於事,老狗一直哀叫着,無論坐站躺也不舒適。由於老狗年紀不小,亦因肚的皮肉分離及內臟爆裂,醫生強烈建議盡快打安樂針免卻牠的痛苦。
香港動物報就爆出另一個內情,懷疑老狗被獸醫診所拒絕受理,令狗痛足一個鐘。被輾死的老狗是13歲狗女「阿珍」,一直由該處貨倉70歲職員陳叔照顧,陳叔當狗狗如自己的孩子。阿珍出事後,陳叔馬上帶牠到西貢的某大型機構診所求醫,他當時到達診所時是下午4時,但職員以當日預約已滿為由拒絕受理,陳叔苦苦懇求,甚至提到如果不能醫,都希望至少讓狗安樂死減輕牠的痛苦,結果大約一小時後,獸醫才走出來檢查阿珍,後來就以傷勢過重為由,將阿珍安樂死,職員之後又以診所將於傍晚6時關門為由,要求陳叔盡快將阿珍屍體帶走。發佈片段的目擊者何先生表示,已去信要求該機構交代事件,又要求愛協督察聯絡警方,就事件立案調查及為狗狗進行驗屍。
這件事罪魁禍首當然就是這個殘忍冷血的司機,不過最過分不單止是他肇事不顧而去,而是他囂張跋扈的態度,目擊者稱當警察打給司機時,他以輕浮隨便的態度說「不清楚!不知道!」事件惹來全城公憤,不單止動物群組,就連車cam 群組都瘋傳這個司機的惡行,連登甚至有人起他底,知道肇事司機的名字,地址,更在他屋苑內的停車場找到他的車,甚至於昨日凌晨 有人用噴漆,在他車上寫著「兇手」兩個字。連登亦有人傳車主很快會將車泊在另一個地方避風頭,亦有人傳車主很快便會換車牌,又指他是慣犯,之前已經試過輾死貓。
而最新網上流傳一條片,見到肇事車輛在鑽石山龍蟠苑停車場被拖走,據悉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已就案件展開調查,包括涉事司機撞狗後未有停車以及車輛遭毀壞的情況,暫時未有人被捕。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56條
凡因有車輛在道路上而有意外發生,以致「馬、牛、驢、騾、綿羊、豬、山羊、貓或狗」受到損害,司機必須停車,並向警方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其姓名及地址,以及該車輛的登記或識別標記或號碼,如果因任何理由未能提供詳情,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而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親自前往最近的警署或向任何警務人員報告該意外,任何人一旦沒有即時停車,即屬犯法,可被判處罰1萬元及監禁12個月,如果沒有報案,可被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香港於2021年11月實施《202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擴大「動物」的涵蓋範圍,不過由條例實施至今年1月31日,警務處共收到219宗車輛撞到指明動物的報告,其中54宗的肇事司機未有報案,只有5宗案件被檢控,而部份案件則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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