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今天宣佈11月開始會實施新措施打擊「炒場」,分別是連續60天內租場,但有2次「不取場/不在場使用」,會被暫停預訂場次90天;如果「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就會暫停預訂場次360天;而預訂草地足球場就要4人簽到和使用;最後一項,被人取消預訂場次,之後第二天7點,會開放給人重新預訂。
這次是康文署在半年之內第2次「出招」,香港健身Guide籌委組主席—邱益忠 Gordon 表示雖然樂於見到康文署積極打擊「炒場黨」,但對成效就不太樂觀,他指在2個原則下沒有改善,很難杜絕「炒場」這個問題。「原因是和供應量有關啊,政府本身有些規劃標準有說明,其實每5萬至6.5萬的香港人口,是要有一個體育館,但是香港現在只是有103個體育館,即是差不多7萬個人先享用到一個體育館,是低於標準的。」除了供應量不足,「炒場」的罰則沒有阻嚇力也是其中一個因素。「如果定罪成功,都是罰款$2000元港幣。」
Gordon指根據他的了解,某些「炒場」組織年收入過千萬,罰$2000元對於他們來說是很少事而已。他指曾出現「炒價」$2300元,租一個籃球場2小時的價錢,即使比「公價」貴約10倍,亦有人成交。Gordon補充這是體育館重開後的「報復式炒價」,事關有一段時間因為疫情停開,現在「炒場」的價格回落了一點,2小時大概$1000至$1600元。他分享一隊香港甲一籃球隊,要到鴨脷洲體育館預訂場次練球,2小時$1800也要「硬食」。
Gordon亦擔憂新措施會變相懲罰用戶,如預訂草地足球場,要4人簽到和使用。「其實你是懲罰用戶,我有機會因為工作關係,或者病了不能去打球,真的很正常,你怎樣肯定填寫的3個人不會『甩底』?」對「炒場黨」來說,只是提高了成本,需要派多4個人陪坐或陪踢。「可能聽到要$2000元,租一個足球、籃球場很貴,但因為玩的人可以有10-20個,平均一個人可能是百多二百元,所以很多用家都不是很介意。」
「炒賣這件事是很尷尬,老實說香港人甚麼都炒,波鞋炒、樓價又炒,除非他真是做到,那些人『炒場』即犯法。」Gordon續解釋問題源頭是供應量,不能一時三刻改變到,不會突然有10多個體育館出來,這是香港規劃出現問題。「我們常常都開玩笑,有甚麼時候紅磡體育館是舉辦賽事,除了剛剛傅家俊的比賽外,紅館通常是看音樂劇、看演唱會。」他以紅館作例子,大部分都不是體育比賽。「為甚麼整天舉辦活動,都是用體育場地去做呢?」
Gordon寄望今年成立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代表香港體育發展和規劃會開始得到政府更多關注,但總括來說,一日有供不應求的情況,恐怕「炒賣黨」都仍然有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