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7年歷史的補習中心「翹英教育」,5間分校突然在7月底全線結業。不少家長在結業前預繳大筆學費,懷疑被人欺騙,擔心不能取回學費。據消委會回覆,截至9月4日,總共收到147宗投訴,涉款近150萬元,平均每宗個案損失過萬元,損失最大金額的家長涉款超過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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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截至8月28日中午12時,收到398宗相關舉報,涉及金額多達308萬元。還在8月2日以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50歲補習社董事兼校長彭芷彤,指她涉於銷售課程時不當地接受付款。如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除家長損失慘重,很多導師都一直被拖糧,有人被拖欠近8萬元,就連MPF都無幫他們供。很快有人在Facebook和WhatsApp成立苦主群組,至今已有超過600人加入。
「翹英」位於港島康怡分校於8月5日重開,我們在8月10日到場視察。現場所見,原本屬地舖的校舍,遷至5樓,分為510及511教室。門口貼出告示稱「感謝大家的信任同支持,康怡分校才得以成功復課」,並呼籲必須「提早48小時經WhatsApp電話預約課程」。
驟眼看,510教室大約有15名幼稚園生、小學生以及3至4名導師。511室只得2、3名學生。我們向其中一名疑似導師查詢,她表示會找負責人與我們溝通,但只得個等字。與我們一同呆等的,還有2名疑似積金局職員,他們亦等了很久,無人理會,最後決定先行離開。
其間陸續都有家長到場,吳小姐的小朋友原本在柴灣分校上堂,她兒子就讀中學,突然無得補習,擔心會跟不上進度。但有導師叫她電話預約上堂,所以來了解情況。她直言:「我預繳了8個月學費,自己有心理準備,預了拿不回錢,如果重開就繼續補餘下4個月堂,到時就轉中心。」
我們約等待一個多小時,終於有一名說普通話的男子出現。他自稱姓顏,是前家長,現時獲校方授權做代言人,或者可以叫他做公關。不過無論我們問甚麼,他都只是回答同一句:「一切正常。」
其間他留意到我們一直拿着相機,就大發雷霆,態度突變強硬:「你抹掉,全部抹掉,你不抹,我打999。」我們繼續全程直擊,突然,他出手遮擋鏡頭,更企圖搶相機及拍打鏡頭,又多次強迫我們刪片及要求停止拍攝。
此時,大廈管理處派人到場,協助同警方「雞同鴨講」的顏先生交代事發地點和經過。而先向我們動手的顏先生亦誠實向警方指有肢體衝突。之後他反拍我們,後來想返回課室,又叮囑管理處職員不許我們離開,以及警察到場再通知他。
惟他突然又轉身,大聲叫我們走開,再次伸手拍打攝影記者的相機,令相機跌落地,幸未有造成大損毀。至此他仍未冷靜下來,又再警告女記者不要拍攝,否則可能會出手弄壞手機,寧願賠錢了事。
擾攘一輪後, 顏先生終於冷靜下來,指不知道是誰貼出結業告示,令公司有很多負面影響。就連5樓大堂,寫著翹英的名牌被人用膠紙封住,都是由我們告知。
其後警方到場,經調解後,雙方決定不予追究。顏先生亦回復平靜,他解釋到目前為止已有127個學生到康怡分校上課,而老師全是之前一直任教的。平時上午會有大約9名導師,下午就有3名,會根據預約課程安排導師數量,暫時未有中學生預約上堂。
對於大部份家長要求退款處理,顏先生一直未有正面回覆,只以「翹英」的代表身份作出以下小總結:
1. 公司的確有預收學費;
2. 公司還是面臨很大的財政壓力;
3. 公司正在想盡一切的辦法去恢復教學。
他指目前只恢復了一間分校,其餘4間仍在努力恢復。至於「翹英」最後會否倒閉,他強調不是他能做決定,但相信一定會有司法程序去終結這件事。說到司法程序,跟翹英有合作的連鎖教育中心Eye Level,8月底正式入稟向翹英兩間母公司同校長彭芷彤,追討拖欠近225萬元版權費。
我們亦聯絡到一名曾在翹英做過一年全職導師的張小姐,她指由去年2月至7月離職都被拖糧。正常應在每月的7號之前出糧,但校長連續半年都是10幾號或20幾號才出糧。
她又指每月薪金均有扣除MPF,但其後發現校長從來無幫她供,金額總共達約2萬元,於去年7月與同事一起到積金局報案。張小姐稱:「她整年都說有幫我們交表格、有供,但最後打電話去信安,就發現甚麼都沒有,其實就是欺騙我們,全都是說謊。」
據消委會了解,翹英教育相關人士在8月初嘗試尋求新資金,但於8月27日有關人士在社交媒體發布新投資者未能與其達成共識的消息。有5名學生家長自發於8月27日,以翹英教育Facebook發文,稱從8月起集資了數十萬元予翹英教育,支付28天的教師薪資、拖欠電費、教材教具冋其他費用,希望翹英能挺過來,直到找到「白衣武士」。可惜「白衣武士」跟校長彭芷彤多次溝通後,仍無法達成共識,因此8月28日起停止對翹英教育的私人支持。
就「翹英」結業問題我們向多個政府部門查詢,教育局回覆稱,翹英5間分校已按《教育條例》註冊為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局方正調查該校涉違反《教育條例》一事。除非獲得教育局常任秘書長以書面准許,否則某教育課程的費用總額須按月平均計算,並在課程的每月首個上學日或之後繳交。若有違反,一經定罪,學校的每名校董可判罰5萬元及監禁1年。
勞工處則指已接獲員工求助,並已警告僱主須盡快支付僱員欠薪,如違反《僱傭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而積金局就表示翹英教育多次拖欠強積金供款,並有以不同名稱及不同商業登記營運多間補習中心,包括翹英教育、樂之優兒、喜孜園教育等。局方又指在2019年,已成功為翹英教育約83名僱員,追討總數約77萬元欠款及附加費。而2020年9月,翹英教育僱主涉沒有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及拖欠強積金供款,局方曾經提出刑事檢控。有關僱主承認控罪,被判罰款1.3萬元。
但到了今年1月至7月,翹英教育未有為約42名員工繳交強積金供款,局方會向翹英教育進行民事申索。如翹英教育最終因資不抵債而被清盤,局方會代表受影響僱員向清盤人或破產管理主任提出債權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