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和政府跨部門、專家小組今天各自召開記者會,就MIRROR演唱會嚴重意外調查,交代目前進度。
拘捕4男1女 涉嫌欺詐和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
警方在今日(11月11日)清晨展開拘捕行動,分別拘捕了4男1女,共5個人,年齡介乎40至63歲,分別是藝能工程業務總監、項目經理、技術統籌和協興隆高級技術員。4個藝能職員涉嫌欺詐和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而協興隆職員則涉嫌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
負責調查刑事責任的警方,在記者會中先釐清承辦商的工作範疇。警方指藝能作為總承辦商,由籌辦、構造舞台至真正表演過程中,對舞台有絕對控制權,有責任確保裝置穩妥。次承辦商協興隆則負責LED屏幕的安裝、檢查和操作,相關裝置、鋼索零件等則由中國一間生產商提供。
調查揭屏幕早現問題 虛報機械裝置重量 安裝完成0檢查
在警方的記者會,調查主要可劃分3個重點內容。第一,涉事的LED屏幕於事發當天早出現升降問題,但工作人員沒有將事件向任何人報告,或安排適合人員或工程師再作出檢查。第二,在藝能工程提交給康文署的文件中,一批裝置和機械組件的重量被虛報,出現嚴重差距,有實際重量更是申報的7倍。例如涉事的LED屏幕,總共有6個, 總重量經專家量度應是9852磅,但藝能當時申報的重量只有3600磅,實際重量是申報的2.7倍。第三,不論是總承辦商藝能或次承辦商協興隆,均沒有證據顯示曾採取任何措施確保該批機械零件和裝置,達到一定安全和質量水準,而該升降裝置完成安裝後,也沒有人安排合資格或者適當工程師作出詳細檢查,確保安全運作。
楊潤雄:安全責任在租用人 孫玉菡:冇為舞蹈員買保險
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報告亦於今天「出爐」,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指考慮工作小組調查結果後,認為場地租用人違反租用條例15和16條,租用人提交的屏幕資料明顯不正確,亦誇大懸掛LED屏幕的安全系數,事故亦證明裝置不是安全穩固。而勞工及褔利局局長孫玉菡指舞蹈員是以僱員身份演出,勞工處考慮按職安健條例採取行動,揭露舞蹈員僱主不但沒有呈報工傷,更沒有為舞蹈員買保險。
報告中提了幾個改善建議,包括要求清楚訂明每個人的工作範疇,聘請合資格人士核實設備重量和驗證所有移動裝置,建議主辦方要提交鋼索品質證明。小組亦研究找第三方審核裝置,設立機制對違反條款租用人增加罰則,和建議主辦方盡早綵排。
就康文署作為場地持有人在事件上的責任,楊潤雄回應指因應活動而設計的舞台或其他設施,皆由租用人完全負責,亦已在條款中清楚列明,有關舞台或者懸掛的一些設施,一定要安全和穩固,是租用人一個首要的責任。
MakerVille大國文化晚上發聲明 保留追究權利
演唱會主辦單位MakerVille和大國文化晚上發聲明,指會全力配合調查,就今日警方公佈的細節會研究和諮詢法律意見,保留追究相關單位權利。對政府工作小組提出的改善建議,指他們作為業界一份子,任何有助提升演藝行業水平,包括工作人員和表演者安全的政策都會全力支持,又指會繼續承擔三個受傷舞者的醫療費及提供其他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