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7月25日)在高院踏入第92日審訊,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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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表示,黎智英將會出庭自辯,預料主問需時5日,加上控方盤問,估計黎智英自辯將花30個工作日。案件最後押至11月20日續審,黎智英繼續還押。
黎智英代表律師早前申請本案表證不成立,指控方針對黎智英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指控均在國安法生效前發生,並無證據顯示黎在法例生效後有繼續相關行為。辯方又稱,媒體有不同的立場,擔當第四權角色,新聞自由受《基本法》和憲法保障。
控方則認為,案中證據充分和直接,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立法後立場無變,例如他著《蘋果》編採人員繼續原本編採方針,又叫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國安法後繼續文宣及國際線方面工作。控方又指言論和新聞自由非絕對。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蘋果日報、蘋果日報印刷及蘋果日報互聯網,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作為香港首宗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本案去年12月18日開審,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及李素蘭審理。案件共涉及12名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多名蘋果前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等,李宇軒、張劍虹、陳沛敏等先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頂證黎智英。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