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違反國安法一案,今日(18日)於西九龍法院續審。李宇軒繼續作供,表示當時因部分報館不接受匿名登廣告,遂成立「重光團隊」,又指創辦人之一的「攬炒巴」劉祖廸角色重大,且有號召力,形容他是「精神領袖」。李宇軒又表示,2019年8月眾籌後曾無法轉移資金,經協助找到一名美國「有錢人」轉移資金,其後才得知此人為黎私人助理Mark Simon。
聆訊進入第47日,從犯證人李宇軒繼續第4日作供。他在庭上提及首次G20登報行動時,有一些報館要求登報人提交姓名及組織等資料,為登報行動,成員遂決定成立「重光團隊」。他又指,該團隊爭取香港自由民主,其後亦參與其他支持香港的活動。
控方問及2019 年 8 月進行第三次眾籌,李宇軒表示,當時眾籌是為「G20 X 攬炒團隊」登報行動,該行動希望可引起國際間對香港當時民主狀況的關注,並登報多個外國報章,如美媒《紐約時報》、英媒《衛報》,以及加拿大、法、德、瑞典、丹麥等多國報章。
李指,該眾籌由他負責,而「攬炒巴」則負責在連登發帖號召。他表示,當時的眾籌貨幣為美元,完成眾籌後曾無法轉移資金,最後經律師助理陳梓華協助,找到一名美國「有錢人」,其後資金經此人戶口轉移至信託基金「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接收。
李解釋,當時為免被凍結資金,款項並不是如之前一樣,經他本人戶口收款。他又指,自己在後來才得知,該名美國「有錢人」是黎智英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
案件編號: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