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今日(28日)表示,同意持牌中藥材批發商黃澤記有限公司自願從市場收回兩批中藥材,分別為「蜂房」(批次編號:221210)及「檳榔」(批次編號:221101),因為其樣本被驗出黃曲霉毒素超出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藥組制定標準。有關藥材由黃澤記從中國進口,署方正追查有關藥材的受污染源頭及分銷情況,黃澤記亦已設立熱線2858 2168接受市民查詢;署方指會密切監察相關回收情況。
署方呼籲,市民若曾購買涉事中藥材,應立即停止服用,並於辦公時間內送交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銷毀。而曾服用上述中藥材並感到不適的市民,應徵詢醫護人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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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早前透過市場監測,分別從兩間持牌中藥材零售商取得涉事中藥材樣本進行化驗。政府化驗所驗出,每千克「蜂房」藥材樣本含410微克總黃曲霉毒素和360微克黃曲霉毒素B1,及每千克「檳榔」藥材樣本含69微克總黃曲霉毒素和58微克黃曲霉毒素B1,兩者均超出管委會中藥組制定的標準,即每千克上述中藥材含不多於10微克總黃曲霉毒素及5微克黃曲霉毒素B1。
署方指,黃曲霉毒素主要由黃曲霉菌、寄生曲霉菌及相關種類的霉菌產生的一組耐熱化合物。炎熱、潮濕及貯存不當等因素可助長霉菌滋生,導致受污染藥材含有大量黃曲霉毒素。
世界衞生組織屬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已界定黃曲霉毒素會對人類致癌。長期攝入黃曲霉毒素可能會引致肝癌,對乙型肝炎帶菌者更會構成較大的風險。署方表示至今沒有接獲與使用上述中藥材有關的不良反應呈報。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2條,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元和監禁三個月。
調查完成後,署方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意見,亦會將個案轉介管委會考慮採取紀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