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25日)表示,於暑假期間展開打擊青少年犯罪行動,在黃大仙拘捕43人,年齡介乎14至21歲。當中有童黨成員潛入校園,威嚇並毆打校內同學收取「保護費」,有人每周要交300至400元,時長達半年,總額達8,000元。據悉該童黨同一時間向十多人收「保護費」;另有團伙以毆打、勒索等形式威迫青少年就範加入及犯罪。警方強調「年齡並非犯案的「擋箭牌」,未成年亦要負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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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督察莫嘉豪指,黃大仙警區刑事部留意到,青少年犯罪在暑假期間較同年其他月份普及,並有上升趨勢。遂警方於7月19日至9月24日期間拘捕37男6女,他們涉嫌自稱三合會成員、干犯煽惑他人成為非法社團成員、傷人及毒品案、收帳引起的刑毁案、管有攻擊性武器、勒索及盜竊等罪。
據行動期間,警方發現有三合會背景的童黨潛伏在學校,以及青少年的熱門聚腳地,如遊戲機中心、娛樂場所、籃球場、桌球中心等,煽惑他人加入三合會,警方派員到上述地方搜集情報後,瓦解4個由青少年組成的犯罪團伙,當中大多成員就讀區內學校。
莫嘉豪又指,當中有團伙為壯大勢力,以金錢及毒品吸引青少年加入,「利用青少年作為犯案工具,他們向青少年灌輸基於他們未成年是無需負上任何刑事責任為理據,直接操控青少年進行盜竊、販運毒品及私煙、收數淋紅油、打鬥、洗黑錢,詐騙等罪行。」當有人試圖拒絕,骨幹成員會以毆打、勒索及禁錮形式威迫青少年就範。
香港遊樂場協會「新境界」社區支援服務計劃隊主任尹潔燕表示,協會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共處理537人個案,但在今年4月至8月已接觸到311宗個案,其中嚴重或朋黨個案均見增加。尹稱,曾有15歲男生被引誘加入詐騙集團,隨後犯罪被捕,他被判入教導所,可見後果並非想像中簡單,青少年及家長在接受司法程序期間亦面對極大壓力。
黃大仙警區刑事部督察吳澤鉅呼籲,如自己或身邊人士受不法分子滋擾,應立即作出舉報,以免更多人受害。他重申,年齡並非犯案「擋箭牌」,未成年亦要負刑責,自稱三合會成員或煽惑他人成為非法社團成員相關罪行最高可被判監3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