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區昨晚(12日)發生大停電,多個屋苑電力中斷。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對事件極度關注,宣布成立特別工作組,在12個月內完成工作並提交報告。而機電署亦已要求中電盡快查明整件事故和成因,並在事故四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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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就昨晚黃大仙地區停電事故,今日(13日)約見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總裁羅嘉進,謝展寰指近期中電發生多宗電力驟降和供應中斷事故,頻密程度令人擔心中電的服務水平是否有所下降。今次事故不能當作個別事件看待,中電有必要從公司文化和整個電力供應系統的管理制度入手,找出問題所在,從根本作出改善,減少未來發生事故的機會,維持一直以來香港賴以為榮的穩定可靠電力供應。
謝展寰在會上提出三點要求,由中電出資,並由機電工程署聘請獨立顧問,向機電署署長負責,包括(一)複檢過去三年發生的所有電力驟降和供應中斷事故,列出原因、改善措施,和措施的執行情況和效果;(二)全面檢視供電系統的安全設計、抵禦外在因素影響的能力、維修和預防性維護安排、物料採購和驗收制度、監督和質量保證水平、人員資歷、培訓和再培訓要求;及(三)就如何提升電力供應的穩定和可靠性,並減少未來發生事故機會作出全面建議。
謝展寰在會上提出三點要求,由中電出資,並由機電工程署聘請獨立顧問,向機電署署長負責,包括(一)複檢過去三年發生的所有電力驟降和供應中斷事故,列出原因、改善措施,和措施的執行情況和效果;(二)全面檢視供電系統的安全設計、抵禦外在因素影響的能力、維修和預防性維護安排、物料採購和驗收制度、監督和質量保證水平、人員資歷、培訓和再培訓要求;及(三)就如何提升電力供應的穩定和可靠性,並減少未來發生事故機會作出全面建議。
因應上述要求,機電署會和中電成立特別工作組,在12個月內完成工作並提交報告。機電署署長亦會邀請本地專家學者,成立督導小組,一同監督獨立顧問的工作,和就報告給予意見。同時,環境及生態局會繼續與中電就修改《管制計劃協議》增加罰則條款進行商討,以促使減少電力事故發生。
此外,就昨晚的供電事故,機電署已按《電力條例》(第406章)要求中電盡快查明整件事故和成因,並在事故4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