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並育有兩女的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涉嫌於前年在尖沙嘴美麗華商場非禮一名懷孕女店長,及後更被指向對方下跪,要求事主不要追究。他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今日(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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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為33歲男子李卓賢。女事主X作供時指,被告是店舖「熟客」,二人於2018年已經相識。案發於11月23日,當晚9時許被告到店舖購物並逗留至10時30分,被告在她收舖往休息室取物品期間,用手臂箍住她並強吻她,又捏了其胸部一下,她因懷有身孕而不敢激烈反抗,只能不斷喝斥被告。被告最終道歉並聲稱飲醉,X則致電在店外等她的丈夫講述事件,並當場報警。X續稱,被告聞言後曾經下跪,要求她不要追究事件,「你點先肯放過我」、「你想去邊間私家醫院生,我畀錢你,我養埋你個仔」、「你要幾錢,我即刻開支票,一球唔夠畀夠兩球你呀」。
事主直言當時對被告的言論感到生氣,強調從來沒有與任何顧客發生曖昧關係。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片段則顯示,被告在事發前曾稱X「好誇張」,又問她是否曾去隆胸。X亦稱,被告事前曾望向她胸口並出言調戲。
案件編號:KCCC 21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