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今年4月22日開始實施,6個月適應期於今年10月21日結束後,至今已經兩個月。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表示,新法例實施至今,共接獲62宗投訴和舉報,其中兩間食肆違規情況持續,已向負責人發出2,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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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表示,接獲的62宗投訴個案裡面,當中33宗個案在多次宣傳和教育後,仍未合規改善,署方發出書面警告。其後,食環署跟進15宗發出書面警告超過10天的個案,其中兩間食肆違規情況持續,已向負責人發出2,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首階段「走塑」管制下,商戶被禁止出售發泡膠餐盒餐具、飲管、攪拌棒、膠餐具、膠碟給消費者,亦禁止餐飲處所向堂食和外賣顧客提供這些用品。 環保指,新法例實施至今,業界整體已大致合規,並已適應新法例的要求,在業務上作出相應的配合。在過去兩個月,環保署繼續致力進行宣傳教育,並跟進投訴和處理少數仍然未合規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