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將向合資格港人發1萬元消費券,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7)宣布,首輪5,000元消費券將在4月起,直接發放至市民去年登記的支付平台,毋須再登記,但具體日期未定。其中,以八達通領券的市民,首期會先發4,000元,儲滿「合資格消費」後,最快可於6.16獲餘下1,000元。
去年使用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和WeChat Pay HK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將會於4月經同一帳戶,直接收取5,000元消費券,有效期至10月31日。
至於透過八達通收取的消費券者,將會與其他三款電子錢包,同日領到首期4,000元,但就要在5月至10月期間,「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達4,000元,才可達標後的下一個月的16日獲發餘下的1,000元。換言之,如在5.31或以前,「合資格消費」達標,最快6.16可領餘下的1,000元。
如同去年領取消費券,市民需到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級市場、八達通服務站或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拍卡領取消費券,而領取限期為12月31日。
如果去年登記的帳戶已失效、或遺失八達通,該怎麼辦?市民可在3月7日下午2時至25日期間,透過郵寄書面表格、在八達通卡網站更改紀錄、樂悠卡持有人專用熱線2969 5500及到訪消費券計劃臨時服務中心更改(詳情見此),但就要注意,不能在此階段轉換儲值支付工具。
至於餘下的5000元,陳茂波指,將年中推出,與新登記合資格市民的消費券一併分期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