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Freeman Express」記者、42歲的梁恩寧被控於去年在觀塘APM商場,觀看香港劍擊選手張家朗奪奧運金牌直播時,在中國國歌響奏期間揮舞港英旗,干犯1項「侮辱國歌罪」。她今日(1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遭判囚3個月,為《國歌條例》立法後首宗定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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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021年7月26晚上9時許,被告與其他逾千名市民在APM觀看奧運直播,當直播頒獎禮中升起香港區旗及播放中國國歌時,被告高舉港英旗,隨後有市民發出噓聲及高喊「We are Hong Kong」口號,亦有市民見被告揮旗後報警。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患有自閉症,及低智商,從小便受外界歧視;又呈上醫療報告證明被告身體狀況。辯方指,被告揮動港英旗時並沒帶動或鼓勵他人,而現場市民發出噓聲亦與被告行為無因果關係,望法庭輕判。
審訊中,控方請來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專家證人。劉智鵬指港英旗像徵香港是英國殖民地,在1997年後已停用,被告行為是有意圖羞辱中國國歌,損害其尊嚴及象徵。
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宣判時指,當日商場人數過千,又屬圍封的地方,被告行為有機會引發不同立場人士的激烈反應及暴力事件,而沒有衝突發生只屬幸運。而被告自攜港英旗到商場,明顯是有備而來。另外,即使被告有醫療報告亦不成減刑理由,因獄中有提供醫療服務,最終決定判被告入獄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