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宣佈推出「綜合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供處所或網上平台售賣多種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非瓶裝飲料、奶品、杯裝雪糕等。新的許可證於明年1月1日,即元旦日起接受申請,申請費用一般為8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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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環署資料,非瓶裝飲品是指調製供即時飲用,但毋須盛於密封瓶、罐或其他容器的飲品,如鮮果汁、以濃縮果汁或糖漿稀釋的飲品、豆漿等。
「綜合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可容許持證人在同一處所或網上平台,售賣多種限制出售的食物(以售賣機出售的食物除外)。 而現時涉及單項限制出售食物的的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相關安排和收費維持不變,申請人可按需要選擇。
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任何人如要售賣規例附表2指明限制出售的食物,須取得食環署署長簽發的書面准許,以確保有關處所符合衞生標準,供應的食品亦合乎衞生。
食環署表示,經檢視後,認為大部份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的經營者所須符合的基本發證及持證條件相若,例如該處所要提供洗滌、消毒和貯存設施、自來水等,故該署簡化相關申請程序,以便利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