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一名韓籍男子在旺角彌敦道橫過馬路時疑絆倒,及後遭一輛駛經的士撞倒,送院後證實不治。男子家屬代表昨(31日)入稟高等法院,指意外出於肇事司機疏忽所致,並向肇事司機索償,惟入稟狀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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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Choi Eun Ha,即死者石智勛的遺產管理人,報稱地址位於韓國釜山;被告為Jim Hon Biu。入稟狀指,原告於2020年2月1日凌晨4時許,在旺角彌敦道燈柱BBF1051附近疏忽駕駛汽車,導致石智勛在交通意外中身亡。原告要求被告賠償,支付利息及訟費;入稟狀未有列明索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