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晚(27日)接報,指有一名男子在青衣海濱公園用石頭擲向一隻白鷺,然後逃走。該頭白鷺受傷並無飛行。警方其後在公園一帶截獲一名68歲涉案男子, 經調查後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罪名將他拘捕。該頭白鷺及後被帶返警署,並交由愛護動物協會作進一步檢查及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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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拍攝到事發經過,從影片中可見,一名手持魚竿的男子在草叢拾起一塊物件,並擲向海岸石塊上白鷺,及後走向鏡頭離開。
警方指,「殘酷對待動物」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殘酷對待動物或使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