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群組噚晚(31日)流傳一段片段,見到一名男子晚上揸住電動滑板車喺馬路飛馳,樓主喺帖文形容「葵涌道車神我大佬」,仲hashtag咗「時速60」。雖然片段得4秒睇唔到現場多唔多車,但其實都可能已違法,唔少網民都留言鬧「想死行遠啲,唔好害人呀!」、「唔拉等幾時」,另有人tag了「香港警察」fb專頁。運輸署網頁話,喺行車道、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例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單車等,都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附屬法例,以及其他相關法例㗎!#channelchk#電動滑板車#葵涌道#道路交通條例#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