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今日表示會與香港科技園公司合作,於白石角一段單車徑進行一項為期6個月(5月23日至11月22日)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先導試驗,於白石角介乎港鐵大學站至香港科學園長約三公里的單車徑,試驗兩種主要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及電動輔助單車。先導試驗目的是透過使用該兩種工具,於單車徑上往來工作地點至主要交通樞紐,作短途出行用途取得更多運作經驗。
運輸署會發出許可證予已登記的先導試驗參加者,作為是次先導試驗的一次性特別安排。無預先登記的電動個人移動工具或電動輔助單車的使用者將不獲准參與試驗,而使用沒有許可證的電動個人移動工具或電動輔助單車,或在許可證指定範圍或期限以外使用有關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及其附屬法例,以及其他相關法例。
運輸署提醒市民應注意有關先導試驗的安排,在該指定單車徑範圍騎單車及橫過單車徑時需特別留意。現場將會有大使向市民提供指引及所需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