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向24萬名曾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市民發短訊,指他們「表面上」不符合領取消費券的資格。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相信當中有相當人數已經移民海外,如果他們也獲發消費券,涉及公帑將數以億元計。截至昨天(16日)傍晚,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收到約3萬宗覆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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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在網誌指,政府會以寬鬆態度及盡量方便市民的方式處理,市民可提交銀行月結單、稅單、糧單、租單、電話費單、水電煤收費單、就診紀錄或醫院覆診紙等,作為目前在香港定居證明。市民若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可在覆檢表格中註明理由,秘書處亦會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他又指,鼓勵申請覆檢的登記人利用電子或郵寄方式辦理手續,他們可透過消費券計劃網頁下載覆檢申請表格,填妥後連同在港定居證明,透過電郵(電郵:[email protected])、郵寄(地址: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5000號「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或傳真(3106 0701)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