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4歲的陳同佳2018年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及後潛逃返港。港府藉此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最後引發「反修例運動」。而陳同佳返港後,只能被控「洗黑錢」而被囚,其後於2019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
他昨日(23日)出獄滿4年,惟仍未前往台灣投案(台方曾表示,依台灣法律,陳同佳被通緝後,再次入境只會被拘捕或投案後被捕,不存在「自首」),一直協助陳同佳的立法會選委界議員管浩鳴就表示,陳同佳仍願赴台「自首」,惟事情或需待明年1月當地大選後才會有進展。他又指出陳同佳每日以上網、「打機」打發時間,沒有人生計劃,亦沒有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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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在台灣殺害潘曉穎後,拿走其提款卡等財物,並在其戶口提走金錢。他回港後被控4項「處理犯罪得益罪」名,陳同佳承認控罪,2019年4月在高院判囚29個月,同年10月獲釋後,獲安排入住警方安全屋。至2021年中,警方經評估後決定取消保護陳同佳。
管浩鳴於2020年10月2日代陳同佳發佈錄音,稱其赴台「自首」意願一直沒變,而管浩鳴於同年10月14日帶其證件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旅遊簽證被拒,事情其後不了了之。管浩鳴指同年又透露,陳同佳居於深山清靜地方,未有離開過住處,每日有三餐提供,主要以上網、打機、看電視打發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