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42歲姓陳男子,昨日(1日)於長洲駕駛電動單車,駛經長洲興隆正街時被警員發現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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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警方消息指,長洲分區人員昨日在區內進行交通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執行任務期間,於上址發現1名男子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於是上前截查。
經初步調查,該姓陳男子涉嫌4宗罪被捕,包括「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該男子獲准保釋,6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行動中扣查了一部懷疑電動可移動工具。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