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醫生張家齊涉2019年於元朗形點商場參與「和你Sing」集會活動時被捕,早前經審訊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囚14個月。醫委會今(27日)就其定罪紀錄進行紀律研訊,張家齊承認控罪。研訊小組裁決時指,張家齊是一位年輕醫生,未來將服務社會,但控罪關乎公眾對醫生專業的信心,判刑須反映醫生價值觀,遂判罰除牌6個月,緩刑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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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齊求情時指,他干犯的非法集結罪不涉及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過程不涉及暴力,亦毋傷害病人,案發當時沒有拒捕,重犯機會十分低。
被告張家齊被捕時為中大醫科生,被捕當日身穿寫有「暴大抗爭」、「光時」等字樣的上衣,以口罩掩蓋面容,原審裁判官陳炳宙裁決時曾指張出現於現場並非巧合,而是以此壯大他人膽量,做出肆無忌憚地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遂判囚20個月。
張家齊不服提定罪及刑期上訴,高等法院法官陳仲衡駁回定罪上訴,就刑期上訴,陳官認同案件性質較同類型案件輕,認為原審裁判官單憑被告當時身穿「光時」上衣,便認定其重犯機會高「未免是過於武斷」,因此認同刑期明顯過重,終減刑至14個月。
現行《醫生註冊條例》規定,所有醫生若曾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裁定犯任何可判處監禁的罪行,一經研訊醫委會可命令不將該申請人的姓名列入普通科醫生名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