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歲二級懲教助理被指於去年5月,在銅鑼灣一大廈內醉酒鬧事,因尋酒吧與保安起爭執,並掌摑到場警員。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今日(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有主動跟進精神及情緒問題,考慮屬初犯及認罪,接納報告建議判感化令。
案情指,被告吳海威在去年5月29日凌晨時份,獨自前往銅鑼灣耀華街「ZING!」內,並尋找一間酒吧,惟發現酒吧已打烊,遂在大廈大堂內與保安爭執。保安見狀將被告帶至保安室並報警,警員到場後,被告向其中一名警員大聲呼喝,將其推至牆邊,又脫去上衣、掌摑警員左臉。被打警員以警棍防衛,事後被送至醫院檢查,左臉發紅。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中五畢業後修讀毅進等課程,並入職成懲教助理,熱愛工作。辯方指,被告當時是受酒精影響、在一時衝動下犯案,屬單一事件,又指被告事後被診斷患上狂躁症,已主動接受治療。
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令報告均顯示,被告有主動跟進其情緒問題,考慮到他無案底及承認控罪,判以感化令,惟提醒被告須改善飲酒問題等,再犯或會考慮判監。
案件編號:ESCC268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