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6月12日)刊憲公佈對六名潛逃英國,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人士,實施多項限制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等,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記者會表示,提醒不論透過任何平台,對6名指明潛逃者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等,即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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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前表示,這6人在英國得到包庇,繼續勾結外部勢力,從事危害香港與國家安全活動,包括繼續鼓吹分裂國家,顛覆中央政府及作出煽動意圖,因此有需要採取行動,以應對、打擊、阻嚇及防止這些潛逃行為,希望促使潛逃者拿出勇氣,返港面對法律及司法程序。
他強調,除獲得保安局局長的特許授權外,任何人若違反有關措施,最高可判七年監禁,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他又舉例說,若涉及公司有需要替員工作強積金供款,當局便會考慮會否危害國家安全,是否必須等因素,而作出特許授權。
針對限制措施提及,禁止將樓宇出租或租入樓宇予上述6名潛逃人士,鄧炳強說,為了不影響無辜的第三者,樓宇的租賃合約,或合夥協議如在作出指明潛逃者之前簽署是不受影響。他又提醒市民避免與潛逃者有任何金錢與財務上瓜葛,或任何同流合污的情況出現,切勿以身試法。
被問及如果訂閱這些人士的Youtube頻道會否違法,鄧炳強說,任何人不論用任何方式或平台,為他們處理或提供資金都會違反相關規定,警方會根據證據處理。他又說歡迎這些人士返港自首,只要聯絡入境處,便會發出臨時入境證明。
在北京,外交部回應指,羅冠聰等人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其惡劣行徑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根本利益,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香港警方依據香港國安條例對此採取措施,是維護香港法治、捍衛國家安全的正當必要之舉,合情、合理、合法。並重申香港事務全屬中國內政,外部勢力不得干預。
針對被撤銷護照,羅冠聰今日在社交平台回應,稱他在2020年於英國申請難民時,已將特區護照交予內政部,即時庇護申請成功後亦沒有取回。「換言之,我在2021年起已不再使用特區護照,港府聲明可謂多此一舉。」
劉祖廸就指,從未擁有特區護照,一直只持有BNO、即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