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英國《衛報》,表示強烈反對該報日前發表一篇關於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所涉案件的報道,稱報道以「偏見和誤導的語言」抹黑特區政府、詆毀香港法院的專業和公正。涉事的《衛報》文章由該報駐北京記者撰寫,引述不同法律學者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被拒來港執業一案的評論,有受訪者批評裁決給予國安委過大權力,但同一篇報道亦有引述另一觀點學者稱無需過度解讀終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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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報》的文章由該報駐北京高級記者霍金斯(Amy Hawkins)撰寫,認為Tim Owen一案判決反映出香港法治受侵蝕。文章提到終審法院上周一(17日)駁回黎智英一方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上訴,稱案件源於2022年12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港區國安法的釋法,奠定香港法院需先獲行政長官准許,才可批准由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
霍金斯稱不少人形容香港的自由近年受「凌遲」,引述去年辭職的終審法院前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對Tim Owen案的評論,稱事件反映香港法治受損,並分別訪問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Paul Harris)、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教授戴大為(Michael C. Davis)、香港大學法院學院教授楊艾文(Simon Young)等人,其中夏博義形容裁決的法律原則「實質上給予國安委成為警察國家的權力」,戴大為稱裁決進一步破壞法治,楊艾文則呼籲外界不要過度解讀終院裁決,認為今次裁決只涉及黎智英案,國安委未來的決定仍可受司法覆核。
稱需強烈反對以正視聽
鄧炳強周日(23日)去信《衛報》反駁報道,形容報道是評論(opinion piece),抹黑特區政府處理國安案件的手法,有需要強烈反對以正視聽(set the record straight),重申特區政府會繼續堅決依法維護國家安全。
鄧炳強表示特區政府堅定維護港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香港亦有逾100名資深大律師、1,600多名大律師和1.3萬名事務律師合資格執業,強調《基本法》保障市民選擇律師的權利,香港就國安相關案件採取「逐案審批」方式處理海外律師參與的做法,已較包括英國在內等多個司法管轄區優勝。
鄧炳強續稱港區國安法第14條列明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這符合普通法原則」,不影響司法獨立,強調香港特區法院的終審權由《基本法》奠定,所有被告亦可依法獲公平審訊,重申特區政府會繼續堅決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翻查資料,終審法院正是在2022年11月就Tim Owen來港審訊一事裁定黎智英一方勝訴,但正因同年12月底人大常委會就港區國安法釋法,才推翻了終審法院原先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