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前年於網上及報章發表文章,被指呼籲市民參與未獲批准的六四維園悼念集會,涉「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她早前上訴得直,惟律政司不服裁決,申請終極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終審法院將於周四(25日)頒下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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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遭警方以防疫為理由,未能獲不反對通知書。鄒幸彤當時曾在個人社交平台及《明報》發有關六四文章,聲言要「堅守陣地、點燃燭光」,被指是在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當時原審庭裁判官陳慧敏裁定其罪成,判囚15個月。鄒其後上訴得直,獲高等法官張慧玲撤銷定罪及刑期。張慧玲當時認為,控方未能確立警方禁止該集會的合法性。律政司其後不服裁決,申請終極上訴至終審法院。
鄒幸彤未婚夫、內地維權作家野渡(本名吳楊偉),昨日(21日)在《明報》以「卿卿如晤——致鄒幸彤」為題撰文,透露鄒幸彤親人去世的消息,坦言鄒得悉噩耗時肝腸寸斷,又對自己未能陪在鄒身邊感難過。他又指,未能在鄒悲傷時,拭去其所有的淚與痛,甚至不能跨過一灣淺淺的深圳河水去奔喪,「我的心與你同受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