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覆核王」郭卓堅1月中接獲招商永隆銀行通知,指其銀行帳戶會於10日後被終止,遂於2月以職員歧視其政治取態為由入稟提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高浩文今(6日)頒下判辭,指郭所提出的挑戰純屬私法範圍,亦是郭與銀行間的私事,並指是次申請完全是不幸地分散法庭的時間和資源,故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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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為郭卓堅;答辯人招商永隆銀行分行經理翁俊釗。
法官引述申請人的覆核事宜,指申請人稱於招商永隆銀行開戶20餘年,並依賴相關帳戶領取綜緩。申請人現為破產人士,由於相關帳戶遭銀行於年初二(1月26日)取消,當時又沒有銀行營業,令申請人沒法領取於2月1日發放的綜緩金,在等待破產管理處批准另開新戶期間或須挨餓數天。
申請人指控答辯人因不同意其政治取態而故作刁難,遂根據《基本法》第35條,香港居民有權對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的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人遂入稟提出司法覆核。
法官於判辭中提及,是次挑戰明顯屬私法範圍,銀行為私人商業個體,終止帳戶的決定同屬商業決定,銀行向申請人發出的信件亦沒提及申請人的政治取態。
法官補充,申請人自稱自己因事件而需挨餓,但申請人在收到信件後,距離綜緩領取日仍有約兩週時間可自行開立新戶或請求銀行酌請處理,惟申請人卻沒有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