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非禮案底的23歲南亞裔青年,3年前在社交媒體結識了一名13歲女童後,初次見面便被指便帶她到住所,期間邀請事主吸食大麻,最初拒絕,其後應邀吸食,食完後事主感頭暈,伺機強姦。南亞青年否認一項強姦罪,在高等法院受審,陪審團今日(31日)一致裁定被告強姦罪成。法官下令被告還柙至9月16日判刑,期間索取事主創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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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為生於巴基斯坦的馬哈茂德(Mahmood Mubeen),2017年曾犯4項非禮罪判感化1年。他在2021年8月利用社交媒體instagram結識事主X,事主案發時13歲。馬哈茂德不斷邀約事主會面並吸食大麻,事主一直拒絕,直到8月25日,被告威脅會勒索傷害事主朋友,又指見面只會聊天,X在都不情願下應約。事主與友人在油麻地砵蘭街會見被告,被告先到便利店,再帶事主回家,友人在附近守候。被告在住所內邀請X吸食大麻,X最初拒絕,最終吸食了一口,立即感到暈眩。
控方續指,在事主感到暈眩後,被告趁機會吻事主面部和胸部,X曾經嘗試推開被告並試圖離開,但遭被告制止,並把X推到床上,再強姦她。過程中事主全程拒絕,亦有掙扎,被告掩其口,要求她保持安靜。被告又要求事主不要外傳事件。
控方又指,事主擔心懷孕,一度想過輕生,翌日回家後通知母親,母親報警並將事主送院治理;其後被告在instagram 問她是否初次性交,事主應警員要求答應約見被告,當被告現身時,隨即被捕。調查發現被告住所床墊上有血跡,含事主基因;事主胸圍內混合物,亦驗出被告基因。
案件編號:HCCC8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