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男童被遺棄在廣華醫院案,持雙程證、報稱為瑜伽導師的37歲母親,今日(1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指,照顧孩子是家長責任,認為被告做法是十分錯,但考慮到判監會對兒子造成很大打擊,故判監禁4個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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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把男童留下來,原意是希望他能在香港接受更好的教育,只是所託非人,事後已感後悔,會帶男童回家鄉照顧,故望毋須判監以盡照顧之責。
一名12歲雙非男童在今年7月21日,被發現獨自在廣華醫院急症室應診,身上沒有任何隨身物品,懷疑遭內地父母遺棄。警方隨後成功與被告取得聯絡,在溝通後被告表示願意來港接回男童,及後從內地坐高鐵來港後被拘捕。
案件編號:KCCC200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