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電話及短訊詐騙,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周三(21日)公布即日起開放「短訊發送人登記制」予各行業加入,進一步協助市民識別短訊發送人的身分。通訊辦指只有已登記成為「已獲認證的發送人」的公司或機構,才可使用其以「#」號開頭的「已登記的短訊發送人名稱」發出短訊。其他沒有獲認證,但發送人名稱含「#」的短訊會被電訊網絡會攔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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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指需透過短訊與客戶溝通的公司和公私營機構,可填妥申請表格及所需資料,交回通訊辦審批,同時會審批用作登記的「短訊發送人名稱」。
「短訊發送人登記制」去年12月28日實施,主要電訊商、銀行業及個別政府部門已先後加入。